第 14 章(2 / 3)

薯条谋杀我!”

贝尔摩德捏了捏她腮边的肉,那种评估小孩子有没有长胖的常见动作。这实在是一项难以完成的任务,因为莲佛七叶的脸瘦得干了,手感也就比解剖室的骨骼模型多了层皮,并没有肉。

冒冷气的骷髅架子坐在怀里撒娇的画面挺难绷的,多亏了贝尔摩德没表现出一点嫌弃,还拉下墨镜,顾盼生辉的蓝眼睛睨视莲佛七叶指控的对象,对话却在与莲佛七叶进行:

“是吗?可怜的小鸽子。印斯茅斯在哪里啊?”

莲佛七叶汲取着贝尔摩德身上的温暖。她身上的衣服已经半干了,可湿水后的寒冷始终纠缠着她,从骨髓深处往外冒那种无数芒刺般的针扎感,让她强烈地渴求拥抱热源。

鱼塚桑不行,他是男的。有人教育过她,长大了以后,眼里心里就不能再无男女之分,不可以与异性有过于密切的肢体接触,“挽手臂”“拥抱”“贴贴”都不行。她记住了。很多年以来一直记得。

遭到指责的“人事部门新任主管”琴酒无动于衷,绿色的眼睛里没有半分属于人类的感情,连“回应挑衅”都没有,好像走在路上被蚂蚁踩了一脚的北极熊——话说北极熊能发现它被蚂蚁踩了吗?

莲佛七叶暖和起来,意识慢慢的有些涣散,她嘴里回答着贝尔摩德的问题,头脑运转逐渐罢工:

“在阿美莉卡的新英格兰……马赛、马自以、马萨诸塞州……继承了英格兰人的美食文化,加以美式创新,薯条硬得能塞进石头里选出新一代亚瑟王,炸鱼简直是把河里现捞出来ber吧乱蹦的黄尾鲴洗都不洗直接炸了!好难吃啊……”

贝尔摩德笑出声,琴酒嗤之以鼻,另一个存在感非常低的人在忍住笑,她招招手:

“伏特加,帮她拿件浴袍,这孩子困得说胡话了。奥比昂,做饭这么难吃的大厨名字叫什么打听到了吗?要不我们下一顿饭把他洗都不洗直接炸了吧?”

干燥馨香的柔软布料罩在身上,环抱住她的女体散发着源源不断的热辐射,莲佛七叶继续往贝尔摩德怀里扎,含混不清地否决了这项危险的提议:

“叫克拉克·亨特,还是尼卡·温斯特·史密斯……?忘了。做饭难吃又不是死罪,别炸他了……想吃唐扬鸡块、天妇罗、油豆腐……”

这家伙报着菜名睡着了。不排除和伏特加与浴袍一起递给贝尔摩德的那块捂住莲佛七叶口鼻的毛巾有关。

贝尔摩德数了数莲佛七叶降到40以下的脉搏,对比她以往的数据,判定这是她深睡眠状态下的正常频次,挑起眉头,问道:

“她说的是谁,连代号都没混上的杂鱼么?还是你们让她接触到了不该接触的人?”

琴酒的脸色阴沉,没有回答。伏特加忍不住纠正莲佛七叶的胡说八道:

“是‘余市(Nikka)威士忌’!那个来了好几年的大鼻子。以前给她送饭的杂鱼报销了,大哥就让最近一起行动的余市先顶班。奥比昂不认余市,管男的外国人都叫‘史密斯’。克拉克·肯特是超人,她念错了。温斯特不知道是她又从哪里看到了什么联想到的,没有这个人。”

这次琴酒总算开了尊口,皱眉冷对贝尔摩德:

“‘温斯特·史密斯’是《1984》里的蠢货,那个蠢货最近在看反乌托邦类型的小说,出逃之前没接触过余市以外的任何新人。这件事我知道了,你不用管了。”

贝尔摩德呵呵轻笑:

“那位大人对她手里的新课题颇有兴趣,你们可别在这种时候把她吓死。上次她出的关于‘《松迪亚塔史诗》中水牛女的魔法牛尾巴下落’的分析报告,我们的人查证后,找到一个千年前的人体改造实验室遗址。”

琴酒不耐烦地扯了扯嘴角:

“啧,陪这种竟然真的能被吓死的珠颈斑鸠过家家的游戏,也就是她确实还有用了——既然是那位大人的命令,不会有任何

最新小说: 英灵时代,我能仿真无限可能 我在横滨当垃圾佬 我,素申仙君,让精灵再次伟大 国宝竟是我自己 五朵金花,朵朵要高嫁 双穿之民国淘金 白马银枪今犹在,又见常山赵子龙 抗日之铁血八路 术式是共感娃娃 慧妃娘娘养娃日常(清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