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方向跑去。
与此同时,老克拉快步走到洛崐仑身边,热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洛伦,跟我来,别去挤棚户了。”
洛崐仑有些意外,却还是跟着老克拉走。老克拉的家是一间宽敞的土坯房,屋里有两张木床,还有一个砌着烟囱的灶台,比普通领民的住处好上太多。
刚进门后不久,老克拉就从柜子里翻出两身叠得整齐的麻布衣和一双新纳的布鞋,递到洛崐仑手里:“这是一点小礼物,你拿着,去镇上自然要穿好点。”
“说起来,我跟你父亲也是从小就认识,他走了没两年,你就出了意外,是我没照顾好你”
洛崐仑表面上很激动,但心里却毫无波澜。
原主的父亲确实认识老克拉,但也仅仅是认识。
一个是死了老婆的单身汉农奴,另一个是自由民,还是有点钱的那种,关系顶多就是路上碰到了打个招呼的关系。
说这么多,自然是想拉拉关系。
老克拉今年四十七岁,在这个时代算是高寿,精明的他不可能怠慢洛崐仑,所以让他住自己家。
送了洛崐仑两身干净的麻布衣和鞋子的同时,晚上吃饭的时候还杀了只鸡。
在他看来,“洛伦”以后估计能当上某个老爷的侍从,而他的子孙说不定就是下一个汉德老爷。
到时候,自己,或自己的子孙说不定能沾沾光。
更何况对方就是终其一生也只是一个大头兵,对灰谷大部分领民而言也是不能得罪的人。
至于两身衣服和一只鸡,对一个庄头而言算不上什么贵重的财产,值不了多少钱,用来和一个颇有前途的少年打好关系,何乐而不为?
就这样,洛崐仑在老克拉家里度过了来到这个世界后最舒服的一晚。
之后,搭着去往灰岩镇的农家马拉小车,洛崐仑去兵营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