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之需?
崔洛白心下有所猜测,面上并没有追问,而是提笔又一次书写起来。
要论小动物的诗,他最喜欢的自然莫过于陆游所作的七言绝句。
风卷江湖雨暗村,四山声作海涛翻。
溪柴火软蛮毡暖,我与狸奴不出门。【注③】
“我与狸奴不出门……倒是别有意境。”韦德寿说着,瞥了崔洛白一眼,“看不出你倒是喜爱这毛绒小兽。”
崔洛白露出浅浅的笑:“狸奴可爱,但凡接触过,便忍不住被其打动,爱不释手。”
韦德寿敷衍地点了点头。
他出身苦寒,小时候连饭都吃不饱,还和猫狗抢过饭碗,在他看来,都是畜生罢了,实在没什么兴致。
不过文人墨客都爱这些,招猫逗狗,遛鸟搓核桃什么的。
“这首不错。”韦德寿说着,将诗句铺好,有些迟疑道,“再写一首……嗯,我想想还有什么……”
崔洛白见他苦思冥想半天也没说出来,主动道:“大人可喜欢春景。”
“春景?现在可是冬天。”韦德寿道。
“冬去春来,身处于严冬腊月之中,总归是向往春季的万物复苏,生机勃勃。”崔洛白道。
“你这倒是提醒我了,春景确实不错。”韦德寿眼睛一亮,“你会写咏春的诗吗?”
崔洛白将手中刚写好的竹纸递了过去:“大人请看。”
《春风》【注④】
春风先发苑中梅,樱杏桃梨次第开。
荠花榆荚深村里,亦道春风为我来。
“亦道春风为我来……”韦德寿了来回念了几遍,越念越喜欢。
对比那什么狸奴,这樱杏桃梨等春花可要文雅多了。
最后一句“荠花榆荚深村里,亦道春风为我来”,更是尤为符合韦德寿的喜好。
他是沉浮多年,熬过了深冬雪后等待春风拂来的草木,终于苦尽甘来,在春风中怒放。
他也是那一缕春风,以一身才气拂过江城甚至梁国大地,为文坛带来缕缕生机。
“此诗大好!”韦德寿拍掌道,面上一片喜悦欣赏之色,可见今天这么多诗句中,他最满意这一首。
崔洛白见他喜欢,趁热打铁询问道:“大人可是为参加诗会做准备。”
“不错,有这首诗,这次诗会老夫必然——”韦德寿说到一半,突然戛然而止,警觉地看向崔洛白,皱眉喝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崔洛白不卑不亢道:“晚辈曾在京都有幸参加过几回。”
韦德寿面色阴晴不定:“哦?你参加过诗会,那这些诗……”
“大人放心,这些诗句不曾展示于人前。”崔洛白道。
韦德寿脸色好看了一些,他又沉思了一会儿,询问道:“除了这些,你还要做哪些准备?”
在此之前,他不过是京都衙门里一个小小的差役,往来的都是三教九流之人,哪里有机会和读书人一起高谈阔论。
《江雪》给他带来了声名,结交了不少文人才子,这也是他第一次受到这样的邀请,韦德寿嘴上不说,内心非常重视这趟行程。
扣押流放罪臣是个苦差事,好不容易把犯人送到目的地后,千里迢迢回到京都,像他们这样没有背景的人,是很难升职的,最多给点儿银钱打发。
那点儿钱,经过层层剥削到他们的手中,也就几两银子,用一段时间就没了,最后还得继续在底层干活。
韦德寿明明没有考取功名的资格,却日夜苦读,就是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想要提前做好准备,为自己博一个机会。
现在机会来了,他必然是要牢牢把握住的。
只要他这一路向北声名大噪,等回京之后,旁人自然不敢怠慢他,升官发财指日可待。
崔康远靠这一手烧菜绝活,都能令圣上另眼相待,他就不信他交出这么多精彩绝伦的诗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