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才知道陈常绪根本不会权衡利弊,无论会不会白白搭上一条命。金发少年的身体早就被肾上腺素支配,除了眼睁睁看着奚唯醒被熊咬,几乎就没有什么怕的了。他捡起石子往熊的脑袋上砸,舔了口手背上的血,好似吞了颗狮心。
手中握着的刀已经砍钝了,不计代价。恐惧早被高度的兴奋给淹没。想起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巷子里,当时故意撞了她一下,她很怕,要吓哭了又不敢哭。
陈常绪精神恍惚,回头看了她一眼,女孩胆怯的眼神与那时极其相似。操,欠她的。
操,活该。
有债就要偿还,管他妈面对的是畜生还是人。猛然俯冲连捅了黑熊十多刀,刀刀刺入要害。少年脸上全是血,眼瞳凶戾似恣态雄狮。黑熊怒吼,尖长的指甲刺穿他的锁骨,陈常绪却还能站起来,挑衅地对着它冷笑。
噗吡一一
一边是尖刀刺穿熊的心脏,一边是指甲贯穿整个肩膀,少年倚靠在树上闷哼,黑熊栽倒在地。
树林里的惨案以这样的方式收尾。活着的人宛若身处血腥的屠宰场中。都怪我……
奚唯醒拖着十几斤重的捕兽夹一点点爬到他身边,哭着一遍遍喊陈常绪的名字。
陈常绪闭着眼,没有回应。不知是活了还是死了。而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了。女孩碰了碰他脸发现很冰,眼神变得迷茫,肺里涨了一场满是痛苦的洪水。陈常绪你要是死了,那我怎么办?被熊吃了难道会比一个人活下去结局更精糕吗。
血腥味久久挥之不去,搜救犬很快找到了他们,几十束手电筒的光同时打在奚唯醒身上,发现他们的时候,女孩正窝在少年身边用自己的体温给他取暖,蓦然被光源这么一照有些畏光,抬起手来挡,看起来又狼狈又可怜。参与营救的人员此刻都注意到了现场情景:带血的刀,死去的熊。他们瞪着眼,不可思议,这头背负过多起命案的熊就这么被一名少年单杀了。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人,要在怎样的情景下才会有勇气才敢与大于自身几倍的动物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