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先生的眼睛。
那双眼睛无比深沉,蕴藏着某种魔力。
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灰先生眼睛里具有一种力量,牵引了陶源体内的血液,使得他气血翻涌,四肢乏力,出现了贫血症状,脑袋里晕乎乎的,连走路都成问题了。
这还不算完,一股血液正在脑袋里乱窜,随时都要撑破脑血管。
陶源学了三年医疗助理,多少学了点东西,一旦脑血管裂开,血液外溢,就是老百姓都很懂的一种结局:脑溢血。
砰!
陶源软倒在地,鼻孔在流血,耳孔也渗出了血丝。
再这么下去,七孔流血也不稀奇。
史诗级的紫色自愈技能,无法短时间内修复这种损伤,他陷入了绝境。
灰先生弯腰抓住了陶源的衣领,仿佛拖着一条死狗,把他拖进了球场里。
一只手撑着伞,站在陶源身前,依然那么风度翩翩:“来自东方的陶先生,我尊重你们礼仪之邦的文化,你却不尊重我,让我做出了失礼的事情。”
顿了顿,对陶源微微一笑:“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每当我失礼的时候,我自己都害怕我自己。”
陶源一条腿迈入了鬼门关,隐约听见了死神的召唤。
他很费劲地开口,声音无比虚弱:“你你认识我?”
“本来不认识,听完你和那孩子的对话,解开了我心头很多疑惑。”灰先生说的“那孩子”,指的是史密斯,那口气象一位老人在描述自己的小孙子。
说完走到史密斯旁边,蹲下去拍了拍黑哥们儿的小脏辫,用一种欣慰的语气说道:“好孩子,对不起,我原以为你经不起猎魔人拷打,出卖了尼古拉斯。现在,误会解除。作为回报,我可以告诉你,尼古拉斯并没有抛弃你。”
史密斯本来以为陶源强无敌,结果亲眼目睹陶源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
对比太过于鲜明,史密斯这种狡猾的混子,用脚趾头也能猜到谁才是大爹。
他当场懂事了:“尊敬的大人,我联系不上我的主人尼古拉斯,用尽了所有办法也找不到他,我很迷茫,请您帮我找回我的主人。”
“不用找了,我们族群的血裔贵族,都有一盏魂灯。”灰先生说着,流露出伤感之色:“尼古拉斯的魂灯,灭了。”
“不,这不可能,我的主人很强大,没有人能伤害他。”史密斯不肯接受现实。
“感谢你对他的信心,我很欣赏你对主人的忠诚。今夜,我以族群领主的名义,赐你下去陪他。”灰先生竖起一根食指,划过了史密斯的脖子。
食指顶端指甲,如同一把尖刀。
完成了一次匪夷所思的切割,史密斯整个脑袋滚了出去。
脖子以下的身体,还在剧烈抽搐着。
灰先生比猎魔人更了解吸血鬼的缺点,什么银器、大蒜,太花里胡哨,他更喜欢一种直接有效的办法:脑袋搬家。
无论吸血鬼还是狼人,只要脑袋搬家,绝对不可能自愈。
轰隆隆!
夜空中,响起了雷鸣。
淅淅沥沥的小雨,变成了倾盆大雨。
暴雨掩盖了一切,没人知道球场上正在上演杀戮。
大雨下个不停,血水与雨水混杂,流进了下水道。
眼前那个笑着“赐死”史密斯的灰先生,宛若微笑刺客,令人毛骨悚然。
早已淋成了落汤鸡的陶源,一颗心不断下沉,从未离死亡如此之近。
灰先生撑着伞,发型不乱,皮鞋也没沾水,还是那么风度翩翩:“陶先生,你让我很为难。尼古拉斯是我众多后裔里面,最争气的一个,他本来能够晋升子爵,成为我的接班人。”
“让我猜一猜,你是他第十三个祭品,尼古拉斯这个有野心的家伙,动用了《血色十三》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