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源默默听着,捕捉到一个漏洞:“那天晚上,你为什么不在现场?”
史密斯哭丧着脸道:“我本来很想看看那个仪式,但是尼古拉斯下了命令,叫我找个地方躲起来,等仪式成功后,他会给我赏赐。”
“我不敢反抗他,也没胆子靠近那个仓库,躲得远远的。”
“第二天看新闻才知道,那十二个人都死了。”
“奇怪的是,现场没有你的尸体。”
“我有尼古拉斯的电话,打了上百次,他都没有接听。”
“想来想去,一定是尼古拉斯骗了我,那十二个人,才是他要的祭品。”
“他一直嫌弃我血统不纯,还对我种族歧视,看不起我的肤色。他要找的第十三个人,那种有超凡血统的,才是他满意的血仆。”
“我以为那个血仆就是你,才约你出来,想试试你凭什么比我优秀。”
嫉妒,使人疯狂。
陶源感受到了那种嫉妒,却跟不上对方的思路:“你明知道我是尼古拉斯选中的血仆,还敢约我单挑,就不怕尼古拉斯杀了你?”
史密斯脱口而出:“尼古拉斯欺骗了我,抛弃了我,我恨他!还有,以前我刚刚成为血仆的时候,实力很弱,我以为你也很弱。我想打败你,让尼古拉斯看看,谁才是最合适的那一个!”
陶源恍然大悟,这次打了史密斯一个信息差。
直到现在,史密斯都不知道尼古拉斯死透了。
说起来还跟陶源脱不开干系,他把那只老蝙蝠的尸体,装进一个塑料袋,扔进了密西西比河。
那可是世界四大河流之一,老蝙蝠的尸体漂流到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同样恍然大悟的,还有另外一个存在。
“原来是这样。”
黑暗中,一个声音穿透风雨,清淅地传进了陶源和史密斯耳朵里。
非常古典的英伦发音,和美式口音区别很大,象个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