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是黑色的油污。
“那玩意儿怎么样了?”洛森借用旁边一名安保死士的嘴问道。
阿尔伯特指了指桌上那个如同精致怀表般大小的金属盒子。
“微型间谍相机,代号幽灵之眼。这已经是第十二次迭代版本了。”
阿尔伯特拿起那个小巧的玩意儿,带着一丝狂热:“我们改进了快门结构,现在的快门声音比蚊子放屁还要轻。除非你贴在对方耳朵边上按快门,否则没人能听见。”
这就是《环球纪事报》能够在新闻界大杀四方的秘密武器。
在这个时代,大多数报纸还在靠画师的速写,或者那笨重得象棺材一样的老式相机,还要配合那随时可能把摄影师眉毛烧光的镁光灯。
洛森的记者早已揣着这种幽灵之眼,混迹在名利场的酒会、战场的战壕、甚至是总督府的后花园里。
胶卷技术是洛森最早让死士攻克的。
虽然现在的胶片颗粒度还做不到后世那么细腻,但在这个年代,已经属于黑科技了。
“唯一的问题还是光线。”
阿尔伯特有些遗撼地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微型相机进光量小,在室内或者晚上,没有闪光灯根本没法拍。但镁光粉那动静,你也知道,一点着就象是在告诉所有人嘿,我在这儿,快来打死我。”
“真空闪光泡呢?”洛森问。
“那是下一个课题,玻璃吹制工艺和灯丝材料还需要时间。”
阿尔伯特回答得很干脆:“不过,按照您的指示,我们在研究更有趣的东西。”
他走到另一张实验桌前,那里摆放着三盏带着不同颜色滤镜的灯,以及一些复杂的三棱镜。
“彩色摄影。”
阿尔伯特抚摸着那些仪器:“麦克斯韦先生在1861年就提出了原理,通过红、绿、蓝三色滤镜分别拍摄,再重叠投影。原理很简单,但要把它做成便携式的胶片,难度不小。”
洛森看着那些图纸。
他知道,第一张商业化的彩色底片要等到1907年卢米埃尔兄弟的奥托克罗姆微粒彩屏干版。
但他不想等三十年。
“给你们充足的资金,还有那些该死的银子。”
洛森淡淡地说道:“我要让《环球纪事报》成为世界上第一份刊登彩色照片的报纸。
想象一下,当那种鲜血淋漓的红,还有美金那诱人的绿,真实地出现在报纸头版上时,那些读者的眼珠子会瞪成什么样。”
“明白,老板。”
阿尔伯特推了推护目镜:“另外,关于您提到的图传技术————”
这才是洛森今天来这里的真正目的。
彩色照片是噱头,是商业武器。
但图传技术,是情报武器。
“传真机的原理并不复杂,贝恩在1843年就搞出了原型机。”
阿尔伯特拿出一张满是线条的图纸:“关键是同步和扫描精度。我们正在尝试用光电管来代替机械接触,虽然现在的硒光电池效率低得象个老太太,但只要给我们时间————”
“时间我有的是。”
洛森打断了他:“但我需要更基础的东西。无论多好的图传技术,都需要路。路在哪里?”
阿尔伯特愣了一下:“您是指电话线?”
“这事我来安排!”
洛森的意识撤离了实验室,回到旧金山的大陆酒店。
他点燃了一根雪茄,烟雾在加州的阳光下缓缓升腾。
路。
没错,就是路。
在这个时代,如果说铁路是大地的血管,那么电报和电话线,就是帝国的神经。
现在的美利坚电信业,正处在一场名为专利战的血腥厮杀前夜。
另一边,是这个时代的电信巨无霸,控制着全美电报网络的西联汇款公司。
这就象是大卫和歌利亚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