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里的牛油滋滋作响,二十个鸡蛋被打下去。
很快凝固成一大块金黄的炒蛋。
旁边的锅里,一磅的厚切牛排被煎得恰到好处,表面焦香,内里粉嫩。
再加之几个的水煮土豆和三个苹果。
这份足够普通家庭吃一天的食物。
被洛森在不到十五分钟内风卷残云般地扫荡一空。
吃完饭,他没有停歇,直接走到院子里的木柴堆旁。
在他享用早餐的同时,他今天分的“死士”也已悄然诞生。
依旧是爱尔兰裔。
29个死士被他直接投放在索诺马县东部的荒野中。
武器和马匹也通过渠道第一时间送到他们手上。
再调过来6人。
一支三十五人的匪帮,就这样组建完成。
洛森给这支新队伍起了个新名字——
快帮。
至此,洛森麾下已拥有四支满编的爱尔兰裔匪帮。
“狼群”、“鬣狗”、“骚狗”、“快帮”。
每支队伍三十五人,合计一百四十名职业悍匪。
他们是体格远比普通人精壮的汉子。。
这个数值代表的是身体的硬实力。
体力越高,就意味着更强的力量、更快的速度和更恐怖的耐力。。
这些家伙身强体壮、身手敏捷,再加之脑中被灌输的战斗技巧。
毫不夸张地说,洛森麾下这四支匪帮的单兵身体素质,超过当下世上任何精锐小队。
至于战斗素养、纪律性和勇气,更不用提。
他们是绝对忠诚的战争机器。
就算洛森此刻让他们全体拔枪自尽,他们也不会有哪怕一秒钟的尤豫。
“四支匪帮,一百四十个亡命徒”
洛森一边盘算着,一边拎起手边沉重的劈柴斧:“够平克顿侦探社喝一壶了。”
毕加州北部这片广袤的土地现在是他的主场。
平克顿的探员们根本不知道,他们在酒馆打探消息时的酒保,在驿站换马时的马夫,可能都是洛森的眼睛。
洛森抡起斧子,对准一块直径超过四十公分的巨大木桩。
腰腹发力,手臂肌肉瞬间贲张。
“咔嚓!”
那块硬木桩被他一斧子从中间劈成两半。
洛森看着自己的杰作,满意地点头。
他的体质也越来越强。
那恐怖的肠胃吸收能力象一台高效的转化炉,将每天吞下的食物源源不断地转化成他身体的养分。
洛森估计,按照这个速度,到这个月底,他的体重就能从刚穿越时不到一百斤,暴增到一百六十斤。
一个月增重六十多斤肌肉,听起来相当夸张。
就算后世的健身狂人吃蛋白粉,打药都很难短时间做到。
这得益于他强悍的消化能力和他奢侈的高热量食谱。
每天不是顶级的牛肉就是营养丰富的鹿肉、熊肉。
换成一般人早就吃得闻到肉味就想吐,但洛森却感觉还行。
就在他准备再劈一块木头活动筋骨时
一阵马车声由远及近。
洛森停下动作,转过头。
只见玛琳太太驾着马车慌张冲进农场。
她从车上跳下来时甚至因为腿软跟跄了一下,险些摔倒。
今天的她穿了一件收腰的浅蓝色连衣裙,将她丰满的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
此刻,她漂亮的脸蛋上没有一丝血色。
“洛森!洛森!”
她提着裙摆跟跄地跑到洛森面前。
“怎么了,玛琳太太?慢点说,别急。”
洛森放下斧子,扶住她微微颤斗的腰肢。
“草莓镇出大事了!”
她深吸几口气,才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