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度云眯起眼睛看他,“你是不是打算谢完了就不搭理我了?你可不许有这样的想法,不然的话我就举着大喇叭,在你公司下面向你告白。”
常屿冷哼一声,定定的看着他,“你敢这样做吗?”
沈度云:“当然了!你不信就试试,你要敢不搭理我,我就会那样做的。”
常屿无奈,“别说没用的了,走吧!我请你吃饭。”
常屿很没诚意的在公司楼下请他吃饭。
沈度云怕他请完自己吃饭以后就不搭理自己了,所以抢着买单了。
常屿以为吃过饭后他就会走的,结果还跟着他回了办公室。
常屿没好气的说道:“你没有别的事情吗?”
沈度云笑笑,“没有啊!”
沈度云眉眼弯弯的笑着看着他,“我回去给你做饭吃怎么样,你想吃什么?”
常屿瞥了他一眼,冷冷道:“我回家吃,你不用给我做。”
沈度云说道:“那怎么行呢!你又要吃外卖吗!你的肠胃炎就是吃外卖吃的,外卖很油腻的,你得吃一些好消化的。”
沈度云睁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祈求道:“我给你做吧!好不好?你放心我做完给你送到家里,不耽误你休息的。”
常屿轻叹了一口气,看着那个人像个小狗似的睁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自己,如果他背后有尾巴的话,一定摇的飞起。
他心中一软,答应下来。
沈度云欣喜不已,连忙回家给他做饭去了。
沈度云平常自己是很懒得做饭的,毕竟做了也不能吃的太多,所以就懒得做。
可是一想到是给常屿做的,就很开心去做这个事情,他先去超市买了一堆东西,然后回家热火朝天的做饭。
另一边的沈文琅过得有些凄惨了,虽然每天饭食是不错的,可是失去了自由。
他这些天里已经逃跑数次了,但每次都无一例外的被抓了回来。
有一次是从铁窗出去的,结果出去就看到旁边站了一排的守卫,而且还都是s级阿尔法,他双拳难敌四手,又被带了回来。
不过他爸爸好歹还顾些父子亲情,现在不给他吃那种让身体变得软软的药了,但是手链和脚链儿是少不了的。
有一次吃过饭后,他把勺子偷偷留下,每天磨手链和脚链,终于磨开的那一天,他便挟持了送饭的人,换上送饭人的衣服,打晕了门外守卫,可是他走到别墅门口,门是人脸识别的,他不敢去试,便只好爬墙。
他刚够到墙的顶端,指尖就传来一阵钻心的麻痹,电流像无数根烧红的针,顺着胳膊往全身窜。
他浑身猛地一僵,喉咙里挤出短促的闷哼,电流裹着剧痛撕开肌肉,他像被无形的手狠狠攥住,身体不受控地贴在电网上,衣角被电火花燎得滋滋响,冒出一股焦糊味。
几秒钟后,他像断线的木偶般重重摔在墙下,眼里只剩下一片混乱的白光。
不久就有人把他抬回地下室,但他仍然不死心,每天想着怎么出去。
今天又逃跑失败了,他颓丧的蹲在床的角落里。
宗明看着平日里高傲矜贵的自家少爷,变成现在这副可怜模样,心中一软。
忍不住开导道:“少爷,你又何必跟老爷作对呢!把这个诺兰娶了又怎样,老爷也说了,结了婚以后便随你了,你再和那诺兰离婚,不就得了!”
沈文琅抬眼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跟他一样啊!我这辈子只娶一个人,就是高途,我要是和别人结婚了,他会伤心的。
感情这东西一旦出了裂痕,是无法修补的。
再说我若真的那么做了,诺兰也很可怜的,她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我怎么能那么对她呢!她是无辜的。”
宗明轻叹了一口气,看他冥顽不灵,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