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是不是?”
高途狠狠瞪了他一眼,懒得再与他说话,便转身走了。
高途想不明白,沈文琅为什么不愿意标记自己,却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吻自己呢?
他既然不喜欢马珩招惹自己?那他为什么不标记自己,而是以这样的行为来宣示主权呢?
这让他觉得他很不尊重自己,自己又不是什么小猫小狗的,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为什么不能用成年人的方式来宣告主权呢!
他若真是要标记自己,自己虽然会害羞,但是一定会愿意让他标记的。
他这样拖着不标记自己,高途只会觉得那个人从未想过要真正的和自己在一起,只是图一时新鲜。
甚至他都没有正式的和自己告过白。
经过这段时间的甜蜜相处,高途有种错觉,他总觉得沈文琅已经喜欢上了自己。
他一直在等待他的标记,可是没有,却等来了这样偷拍的公开方式,让自己置于舆论的风暴里。
他是高富帅,自然没有人会说他,别人只会说自己死缠烂打想要上位。
没准儿还有人会说,拍照的人就是自己雇的。
那个人完全不顾自己,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他已经喜欢他十年,不想再等十年,只为一个不确定的结果。
他摇了摇头,就一年,契约结束以后,他就离开他,离开hs。
他突然想到马珩,他觉得或许马珩可以给他那种确定的爱。
沈文琅这种虚无缥缈、难以抓住的喜欢,他宁愿不要。
他不愿意每天活在猜测他喜不喜欢自己、爱不爱自己的生活,那样太痛苦了。
虽然和自己的心上人在一起,确实很让人心动。
可是那种不确定让他痛苦的想死。
他这么缺爱的一个人,这种不确定的喜欢是满足不了自己的。
他下定决心一年以后,他一定要离开他,一定要!除非……除非他愿意标记自己,那他就留下一辈子。
快下班的时候,沈文琅在自己办公室踱来踱去的,做了好一阵的思想斗争,这才走出门来到他的办公桌前。
高途假装没有看见他。
沈文琅尴尬的轻咳了一声,“走吧!下班儿了,回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