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放学回家,徐新桐都一直在骂唐丝雨眼瞎。
谁说关小谢是“我家”的?凭什么关小谢就是“我家”的了?!草!!
余榆一个劲儿笑。
分别的时候,她还是决定说道:“关小谢打算学文了你知道吗?”
徐新桐一愣:“我不知道啊……他有病吧,理科那么好,学什么文?”
余榆耸肩,表示不知道。
不过关小谢迟早都要出国的,学文学理无所谓啦。
“再见啦亲爱的徐新桐。”余榆想回家再复习复习背背单词,并不打算在这里继续耗下去,是以挥挥手道:“这次我要超越自己,请你的小叔祝福我噢。”
一提小叔,徐新桐立马哈哈大笑,手舞足蹈地叫道你放心,小叔肯定祝福咱俩!!
余榆钻进楼道,飞快地跑回家。
进房间后便锁上门,把书包里的复习册全部掏出来,包括那本小说。
灯光下,余榆瞳孔似一对透彻玻璃珠,头发周围也晕染上一片毛茸茸的辉华。
她翻开书页,精准找到照片卡住的位置。
那个精致到与游戏建模可比一二的男孩子,又这么混着懒意展现在她眼前。
余榆指尖轻轻划过照片,流畅的纹理刮过指腹。
我的文曲星君,一定保佑我这次期末语文英语100+啊。
余榆抿了抿嘴,深吸一口气后,合上小说。
许是有心理效应,它如同安慰剂一般抚平余榆考前生出的那一丁点难得的忐忑。
整整两天的考试她都过得很顺,考完后更是直接书目一扔,拉着徐新桐便去逛了街。
而成绩出来的那天,也果然印证了余榆的直觉——
数学145,理综290。而语文94,英语更是106,成为她有史以来最高的记录。
由于语文和英语的好转,余榆终于突破“万年老五”的称号,挤上班级第三,年级52。
周围同学嘻嘻哈哈地恭喜她这个“老五”,连鳌拜看她的眼里都多了几分慈祥。
李书华和余庆礼也喜出望外,为了庆祝她的长进,特意预留一天的时间,带着她痛痛快快玩了一整天。
这个暑假余榆无疑将过得十分顺心。
当房间外的树叶每日正午都开始没精打采,一到夜间却又焕发新生时,榆市的盛夏才终于真正降临。
一扫上个月的阴霾,整座城市都笼罩在毒辣的日光里。暑气催人倦,小区平日里大都安安静静,只几位退休的老爷老奶在黄葛树下常驻歇凉。
余庆礼夏季更忙,李书华要带一个月的高三暑假班,二人常留余榆这么个小人儿待在家里睡到日上三竿。
要么醒来走到楼下吃一碗面或馄饨,要么就勤快些,去老余的单位食堂蹭饭。
但比起这些,余榆其实更想去徐新桐家里。
短短一个月,她去蹭了十几次饭,可运气总是很差,都没碰到徐暮枳。
他很忙,常常早出晚归不见踪影。余榆想见他,却也不能从早上七点待到晚上十点,这实在太过冒昧打扰。更何况,还有个成天就爱跑出去和关小谢玩游戏的徐新桐,余榆想留也没理由。
所以她只能盼望着趁着中午蹭饭时分,能碰上提前归来的徐暮枳。
但这个小小的愿望也总是次次都落空。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偶尔瞧着屋子里一两件徐暮枳的熟悉物件怅惘片刻,然后乖乖同徐爷爷和徐新桐告别回家。
那天,临近午时,徐家做饭的阿姨晚了些时候,余榆受徐爷爷所托,抱着阿福出门溜达。
阿福很乖,在她鞋周围蹭来蹭去,时不时轻轻喵两声,好看的琥珀眸子可怜巴巴地望着她。
胆小猫。
余榆笑起来,蹲下去揉了揉阿福的头,将它抱进怀里:“阿福,你要学会勇敢,像余榆一样勇敢,明白吗?”
阿福沾染上她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