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后,范莳雨这才舒了口气,坐在椅子上,冷冷地打量着这个寝室。
会是谁呢?
她不知道。
谁都有可能,谁也都是无辜的。
就这么沉默地坐了几分钟,三个舍友从外面回来了。她们吃完饭,顺便去水果店买了果切,特地给她带了一份。
“姐妹们!我买了香蕉,咱们正好一人一根,快来分!”“哇塞,太好了,我正好想吃香蕉,谢谢啦~”“都是舍友,客气啥!”
“那大家也吃点我的凤梨吧,喏!”
“正好我买了西瓜,那就一起吃吧。小雨,过来呀,吃点水果。”范莳雨笑了笑,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走过去,拿起一只塑料叉子:“那我就不客气啦~″
自从发现有小偷以后,范莳雨表面不动声色,但每天都会留意自己的护肤品。但那小偷似乎对她失去了兴趣,也可能发现她开始用密码锁之后,就没有再对她的东西下手。
但是另一方面,范莳雨开始听到很多关于自己的流言。比如说她有恋丑癖,校外的男朋友是个书呆子,戴酒瓶底眼镜还满脸痘;又比如那个男朋友就是个幌子,其实她用那么贵的化妆品,穿那么好的鞋子,是因为找了个金主。
范莳雨听到简直想笑,鞋子她每天都穿出来,自然大家都能看到,但是化妆品她都是放宿舍里的,谁会知道呢?
答案很明显。
人在生气到极点的时候,是会发笑的。
于是又一次在夏澍家洗完澡后,她敷着冷冰冰的面膜,冷冰冰地开口:“我决定搬进来和你一起住了。”
夏澍也在敷面膜,军训了七天,他终于黑了点,刚才被范莳雨无情地摁在沙发上,给他脸上也贴了一副。
“怎么想通了?”
范莳雨叹了口气,把最近的糟心事都讲给了他听。夏澍听完,立刻问她什么时候搬,他到时候提前把家里收拾好。
“等军训结束的那个周末吧。”
“行。”
当然,这件事情她不会只告诉夏澍,她还给远在北津的刘茗月打了个电话,狠狠吐槽了快一个小时。刘茗月听完大呼小叫,说这个年代真是少见,她要是在申城,绝对把那个小偷撕成鸡丝拌凉面吃。范莳雨听得哈哈大笑。
刘茗月:“那你搬过去的话,岂不是要和夏澍同居了?”范莳雨:“对呀。”
刘茗月:“你爸妈知道不?”
范莳雨:……不知道,我不敢告诉他们。但是放心好了,夏澍不会对我做什么的。”
刘茗月:“我知道啊,你们俩其中有一个人是色狼,猜猜是谁?”范莳雨:……够了啊,刚入学就跑到航空大学旁边租房子的人是谁啊!你俩现在小日子都过起来了吧,咋样啊?”
刘茗月高考发挥正常,分数还不错,能去的学校还挺多。但报志愿的时候,她压根没仔细考虑,直接选了航空大学旁边的北津明政,学小语种。北津明政也还不错,算是个在当地比较有认可度的一本,只是去这种政法类大学学小语种,多少有些清奇。但是老刘也没管她,自从那次心脏病发作后,刘茗月当了很久的孝女,老刘也参透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他反正不能护着她一辈子,这条路就让她自己走下去吧。
于是刘茗月心满意足地去大学报到了。北津天高皇帝远,俩人又正是年轻冲动,脑子一热就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住在了一起。“害,别说了,他每天上午学理论,下午训练体能,回到家就是一条死狗,"刘茗月压低了声音,嘀嘀咕咕:“上次本来想试一试,结果我都做好准备去洗澡了,你猜他怎么了?”
范莳雨脸颊一热,小声接话:“他……不行?”“睡着了。“刘茗月毫无感情地说:“睡得比猪都香。”范莳雨哈哈大笑,倒在沙发上,眼泪都快笑出来。刘茗月冷哼一声:“还笑,搞得跟你开了荤似的。你们家小树这种乖宝宝苦行僧,我敢保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