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到现在逢昭都不清楚。
那时候是大四的寒假。
彼时身边的同学好友们已确定好未来的方向,读研或是工作,唯独逢昭,放弃保研,也没有选择考研,更没有制作个人简历投递给任何一家公司。像是突然失去了对未来的渴望。
但其实不是。
逢昭没有和任何人说过,她在准备国外留学的事。就连钟亦可每次来找她,她也对此缄默不语。直到收到录取offer那天,她才和所有人说这回事。钟亦可没有任何被隐瞒的恼怒,她很明显地松了口气:“之前每次来找你,你都一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态度,我还以为你是读了这么多年书,读累了。甚至我脑海里还冒出个特别恐怖的念头,你爸给你安排了联姻,让你毕业就结婚,所以你不找工作也不考研。幸好是我多虑了。”“……“逢昭很是佩服钟亦可惊人的想象力,叹了口气,说,“我爸爸要是让我联姻,爷爷奶奶估计会打死他。”
钟亦可颇为赞同地点点头,“逢老院长的择孙女婿标准只有一个,他要比世界上所有人都要喜欢你。”
逢昭瞥她一眼,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哦对了,你有和傅霁行说这事儿吗?"钟亦可提道。“我待会儿去爷爷那儿吃饭,到时候要是碰到傅霁行,就和他说。"逢昭说,“但我听静姨说,傅霁行好像为了上下班方便,搬回家了。”“管他呢,反正这是你的事儿,和他没什么关系。"钟亦可忽然提议道,“为了庆祝你收到MIT录取offer,我决定,带你去酒吧大玩特玩!”逢昭顿了一下,皱眉:“你不是酒精过敏吗,去酒吧怎么玩?”闻言,钟亦可朝逢昭抛了个媚眼,意味深长道:“谁去酒吧玩酒?昭昭,我们都二十二岁了,也是时候去见见世面,看看外面形形色色的男人了。”“主要是形。"钟亦可欲盖弥彰,“不是色。”因此,当晚钟亦可和逢昭在逢老院长那儿吃过晚饭,钟亦可便挤眉弄眼,死缠烂打地拉着逢昭去了酒吧。临走前,还煞有介事地找了个借口:“我带昭昭出去散散心,今晚可能会晚点儿回家,逢爷爷,您记得给我俩留门。”然后,钟亦可带逢昭到了南城的酒吧街。
酒吧街的空气都与别处不同,凛冽寒风吹来一阵阵酒气。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交织出幻彩迷离的夜。
钟亦可拉着逢昭进了一家店,她装作老顾客的样子,说:“这可是南城最好的酒吧,里面的俊男美女是其余酒吧加起来的总和。”前半句话不过是为了引出后半句内容。
越色不愧是南城最出名的酒吧,深冬冷夜,酒吧里依然挤满了人。她们没有预约,只能坐吧台附近的位置。
酒吧有无酒精饮料,她们点了两杯。
她们的外形尤为出众,又是截然不同的类型一-一个纯,一个媚,不过两个人探向四周的眼神都透着青涩。她们并不知道,在鱼龙混杂的酒吧,她俩像是透明的玻璃制品,镭射灯光映照在她们身上,宛若璀璨流光。过于单纯的特质,很快就吸引了不少上前搭讪的男人。无一例外,男人们都碰壁离开。
钟亦可惆怅道:“帅哥倒是挺多的,但是每个看上去都像是有八百个女朋友的花花公子。”
逢昭弯唇笑了笑。
钟亦可说:“就没有那种帅的让人腿软,却又散发着生人勿进气息的高冷男吗?”
逢昭哑然。
逢昭掏出手机,查看时间。
身边的钟亦可忽地惊鸣了声:“我好像看到个熟人。”逢昭循声望去。
隔着幢幢人影,她与卡座处的男人四目相对。傅霁行穿着黑色衬衫,最上面的扣子解了两颗,露出过分白皙的锁骨。黑与白的强烈对比,显出深深的带有精英气息的侵略性。霎时间,逢昭脑海里浮现钟亦可说的那句话,一一“帅的让人腿软,却又散发着生人勿进气息的高冷。”光影掠过,原先傅霁行坐着的地方,已经没他的身影了。逢昭定睛再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