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兔脑壳2(2 / 3)

次,想不爱上它……太难了。怪不得“啃兔儿脑壳″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一一亲吻。贴切,真他爹的贴切。

黎安安这边已经吃完了一个兔脑壳,对面那个还在掀天灵盖儿。骨头让他掰得乱七八糟的,里面的脑花紧紧地贴着内壁,一抠一掉渣儿,袁小四已经放弃把它完整取出来了,开始使用"一指禅”,剜出来一点舔下手指,剜出来一点吃一点。

看起来都没有小石头聪明。

傻大馋小子。

不过,不管再怎么难,最后还是都吃到嘴里了。黎安安赶紧教了他一点吃兔脑壳的技巧,原本她以为这玩意儿是吃货的本能,没想到还得传授。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袁小四嗦了嗦手指,“好吃。你还说呢,我要是不回来,都吃不着。”黎安安伸出油汪汪的手,“还我两个,我刚才放错了,多放了俩兔头。”袁小四听了,嘿嘿一笑,转移话题,“这兔头是真好吃,就是骨头太硬了,而且肉太少,嗦两口就没了。”

不过嗦的时候还挺有意思,上面的辣椒花生碎都特别好吃,吸那个骨头缝,还能吸到汤汁。

咋说呢,肉少但意外的不错。

“那你觉得鸡头鸭头和兔头,哪个最好吃?"1袁小四45°角朝天看了一会儿,很是纠结了一番,才说:“首先排除鸡头,鸭头和兔头的话,要是都是你做的,其实我觉得都好吃。选不出来,并列第一吧。”

黎安安听了,露出孺子可教的表情,他俩果然是口味一致的饭搭子。要是让黎安安选的话,差不多就是兔头大于鸭头大于鸡头。鸡头太软了,它吃起来没有人与骨头之间的互动,那种拉扯感和征服感,就是我一定要搞定你的那种浓烈的兴趣。

而且它的骨头太碎,吃它的时候更多的是为了那个味道,而不是啃骨头的乐趣。

但是兔头就完全不一样了,虽然肉也很好吃,麻辣鲜香,味道一点都不简单,但是最吸引人的是嗦它的时候的那种乐趣,啃的就是骨头缝里那些特角旮旯的肉,嗦半天也没见能吃到多少肉,但就是让人十分上头。一切难征服的肉都会让它本就不平凡的味道变得更加可贵,比如兔头,比如鸭脖,又比如小龙虾。

而鸭头就在于鸡头和兔头之间了,肉多骨头也硬,不过因为容易得到,暂且把它排在兔脑壳后面。

所以说啊,有时候人对食物的态度也挺奇妙的,就跟对待恋人差不多。独特性,征服欲,外在,内在,互动性,趣味性……因为以为就自己吃,黎安安特意做得辣了点儿。所以,就听桌上的两个人,你嘶哈一声,我嘶哈一声,再嗦嗉手指。是辣,但是吃的时候又下意识地会用手里的骨头或肉勾一下盆底的辣椒,让肉或者骨头沾上满满的辣椒和芝麻,放嘴里嗦一口,再继续被辣得面红耳赤眼泪汪汪。

过瘾!

陈大娘看着两个孩子的样子都不知道说啥好了,搞不懂,起身去给两人倒了杯水。

“谢谢大娘,大娘再给我拿个吸管插里吧。“举着自己染得红通通的手,示意她应该没有手举杯喝水了。

不想用油乎乎的手碰杯子。

陈大娘看了,叹了口气,轻拍了一下黎安安的头,转身又去取吸管。“娘,给我拿点纸,濞鼻涕,快点一-我鼻涕要留下来了,控制不住了!陈大娘赶紧又去拿纸,放在袁小四旁边,然后敲了几下狠的。“没事儿,我头硬。”

两个人吃完,剩的那些红油也都没扔,等晚上还可以拌面,蘸馒头吃。晚上就吃卤面条啦,啥都不浪费。

等丫丫回来的时候,只能闻到卤料的味道,兔脑壳?早就被处理干净了,毛都没剩。

接下来几天,也没人再拽着她干活了,终于可以好好织毛衣了。黎安安准备了长长短短粗细也不同的好几种毛衣针,不说织得怎么样,反正装备齐全。

不过其实她手法还行,也不知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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