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户都有七大姑八大姨,或者不少的亲戚,也许很快,就会在他们这个地方,掀起一股吃小龙虾的潮流。
“春华,你怎么今天晚上回来了?”李春华走到门口,听到声音,回头看去,只见林秋实站在隔壁的院门边。
“不是要考试了吗?最后两天给我们休息放松一下。”李春华走到林秋实面前,好笑地问道,“你怎么还不睡觉啊?”
“现在还早,睡不着。”林秋实说道。
“我今天在回来之前,把旗袍给拿回来了,你要不要看看?”李春华好笑问道。
林秋实立即点头,满眼期待。
来到林秋实房间,李春华在昏暗的煤油灯光下,掏出旗袍,搭在两边手臂上。
红色的热烈,蓝色的清雅,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林秋实瞪大了眼睛,凑近些仔细看着,“这颜色这绣工也太好看了吧!穿在你身上肯定好看。”
“那是,这旗袍上的花样可是我自己选的呢!”李春华得意地扬了扬下巴。
林秋实笑着说道,“春华,你个子高,皮肤白,这两个颜色穿在你身上肯定都特别的好看,到时候一出场,保管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你身上。”
李春华摇摇头,“在村里不适合穿这样的旗袍,不然那还不知道村里人会怎么说呢!”
“不用管别人的意见,我们自己开心就好。”林秋实说道,“春华,你去试试吧,看看上身效果。”
“才不要。”李春华嘴上说着,手却不由自主地摸了摸旗袍。
其实她心里也痒痒的,想看看自己穿上旗袍到底是什么样子。
她上辈子后期也是看过电视的,电视上那些女同志穿上旗袍,有韵味也有气质。
“试试嘛,不能在村里穿,难道还不能在家里穿吗?”林秋实往门口看了看,压低声音,“我爸都睡熟了,没人会看见的,就当是穿给我看一下。”
林秋实眼里的期待太明显。
李春华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那……我就试一件?”
她拿着红色旗袍正要转身时,林秋实却率先转过身去,李春华只好在那里换,旗袍的布料划过皮肤时凉丝丝的,旗袍的盘扣不是很好扣,好几次都没有扣上,李春华急得额头上都冒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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