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女儿将来不给他养老。这句话很有作用,宋夕确定她爸将这句话听了进去,不然他不会在后来娶了一位带有儿子的新老婆。
这顿饭宋夕吃的满意,至于弗勒……
她看向被他吃干净的饭碗,猜测他应该也是如此。就连西红柿汤,他也跟着喝了不少。
吃完这餐该各自回房休息,宋夕停在卧室门口,转头看向身后的人。送到这里就可以了,你可以回自己的房间了,弗勒。宋夕歪了歪头,用眼神示意他。
弗勒目光不经意的划过她的脖颈,那里皮肤缀着红点,是不久前留下的痕迹。他露出笑,“明天见,夕夕。"举止克制有礼,与他之前衬衫敞开的模样大相径庭。
它没试图跟进卧室,这让宋夕安下心。或许他此刻的真实心思并非他表现出来的这般绅士,但能在这个时候不提出让她为难的事,还是该表扬的。宋夕上前吻了吻他的下巴,道:“明天见,弗勒。”大
性/爱的本质是利用对方的身体让自己得到情感纾解。与弗勒的那场与性相关的“交流”,宋夕第一次经历。惶恐且羞涩。她刻意不去回忆,却也难忘记。
所以当那场情事在梦中复刻时,她不算太惊讶,甚至因为经历过一次,她变得坦然了一些。
可能是那次没做彻底的缘故,在过去了两天之后,这个堪比春梦的梦带给她的情绪刺激已经逐渐变小。
这让她产生了错觉,以为那场情事已经过去,关于它的痕迹也都消失。然而,直到周可书对她背部的红痕进行追问时,她才意识到,关于那场不彻底□口的证据还有残留。
宋夕下意识将胳膊背向身后,想要捂住。
周可书冷哼一声,“还不快老实交代!"她强调道:“这次说什么我也不相信这是虫子咬的!"哪只虫子这么厉害,能将一张好好的背咬成这个鬼模样?遍布的红豆大小的印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宋夕是对那虫子过敏,这才导致背部长满红斑。
手机屏幕里是周可书放大的脸,她凑近镜头,恨不得将那些红痕一个个的用放大镜对准。
宋夕将才脱下一半的外套重新穿上,犹豫着措词。“夕夕,都这么明显了,你难道还要隐瞒?"周可书幽幽地道。“我不会隐瞒你。“宋夕肯定道,随即再次开口,“我确实在这边有了男朋友,是个英国人。”
周可书露出一副“我果然没猜错"的表情,“他人怎么样?帅吗?有钱吗?对你好不好?身边有没有别的乱七八糟的女性?”周可书自己可能都没意识到,她的这些问题都是对照着宋夕的前男友,也就是林言问的。
林言虽然有眼无珠,但他好歹条件很不错。夕夕既然有了下任,她自然希望这个人要比林言更优秀。
不过她是个俗人,在她眼里钱最重要,所以只有钱才能初步鉴定谁更优秀。不过可惜,在宋夕的介绍中,她并没得到结论。周可书眼神克制不住的、时不时的往宋夕衣服里钻,想起刚刚那一幕,她又是震惊又是忧心。
夕夕与那位英国人的进度是不是有些快?万-…两人分手,夕夕岂不是吃了大亏?
不知道是不是她欧美剧看多了的缘故,她对西方人的印象,真的不太好。他们太自由了,包括感情。
不过目前,那位叫弗勒的英国人似乎表现还不错,从宋夕刚刚的那些话里,她能听出他们两人的交往还算舒心。
周可书犹豫一秒,决定不说这些打击人的话。“所以,送你项链的朋友指的就是他?"周可书想到那张被她发朋友圈的蓝色宝石项链,那还是她觉得项链漂亮,特意从宋夕这里拍的。宋夕抬手摸了摸被衣服遮挡的项链,点头承认。自从被弗勒带上后,她便没取下来过。
周可书“哦"了一声,眼神有些怪。但宋夕恰巧这时候低头,并没注意到。将弗勒的事说清之后,两人又聊了一会儿,便打算结束通话。只是挂断前,周可书突然问宋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