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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二合一)(2 / 5)

举起手里的平板电脑,挡在前方,遮挡住了我和他的脸。

他光明正大,又小心翼翼地吻了吻我的下巴。在我有些失望提姆怎么不想着啵嘴的时候,他才又轻轻吻到了正确的位置。2这是个一触即离的吻,奈何提姆是一回合两动的,所以当我们结束亲昵时,两位探员的神情都很微妙。摩根还好,他只是摸摸下巴略带调侃地看了我和提姆一眼,可小博士略显尴尬和羞涩的样子让我回忆起了本科时代。想必很多人都有同感,学生时代最讨厌的一类人里,在女生宿舍楼下搂搂抱抱卿卿我我的小情侣必定占据一席之地。明明在公共场合却表现得格外腻歪,手恨不得长在彼此身上,嘴上说了千八百次的道别但没人先离开,还要挡在进出宿舍的必经之路上影响交通。

本科时期的我心中无男人,心里烦死了这种情况,现在却惊觉自己好像成为了曾经讨厌的那类人。

真是惊人的成长,让人不自禁感慨--难道这就是屠龙者终成恶龙,我们都长成了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充满哲学意义的思考可以永远放一边,我还是更想和提姆贴贴一点。再说了,这不是公共场合啊!

……这是警局。

草,这么一想我的行为好像更恶劣一点呢?不管了!“提姆,"我深呼吸一下调整心情和语气,话到嘴边了,那句“你不会让我出事的吧?"最后还是没能说出口。我不想给他太大的压力,到头来也只轻轻地问了一句,“你找到他了,对吗?”

一一巫师是个“He"的判断来自于瑞德博士,他口中的原理我不懂,但结论我能记得牢牢的就够了。

提姆看向了我,往常澄澈温柔的蓝眼睛里带着说不出的锐利。这眼神不是针对我,而是针对伤害我的人。

我更知道,提姆,红罗宾,他不仅仅是出于对我的担忧才如此愤怒一一不,提姆情绪的主基调更多的是坚定,想要抓住犯罪者的坚定。哪怕现在被针对的人是提姆的仇人,他也会如此。

因为提姆是英雄,是维护城市的义警,是为了哥谭的明天而随时可能没有明天的人。

我想起那句电影台词: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又想起小时候不理角阿朱为什么如此义无反顾地跟随乔峰的脚步。原来当一个英雄在执行他的正义时,会如此动人。那是种超越长相、身材、性格的魅力,我猜那或许就是独属于英雄的光辉,令我这样普通又冷漠的现代人也想要做些什么。

提姆在我的注视中,点了点头。

“我不会让你出事的,绝对不会。”

FBI们选择留在警局,我和提姆道谢离开后又找到了温彻斯特兄弟。彼时他们正在路边一家快餐店吃着汉堡,我和提姆走近时,兄弟两个都惊讶地停下了进食。

“嘿,要来点薯条吗?”

我从迪恩举起的盒子里抽出一根薯条,低头看了看,问他:“没有番茄酱吗?”

“盐味不就是最好的?”

好吧,看来这是个盐味薯条派,他不懂我对番茄酱的执著……“要这个吗?”提姆不知从哪儿掏出来一条番茄酱,我震撼地接了过来,低头一看,另两位男士的表情也很古怪。

我顿时就不震惊了。

我改成了得意一一啊哈!没见识过吧?告诉你们,提姆就是这样一个全面的存在,他的万能腰带里都有什么至今我也没摸清楚,总裁皮肤时也经常随手掏出我当前需要的东西,简直就是哆啦A提!或许是我的得意的表情太得意了吧,迪恩无情地抽回了薯条一-小气鬼!两兄弟看向在场唯一没见过的提姆,我主动做起了介绍:“这是提姆,提姆·德雷克,我的男朋友。他很担心我,就跟着一块儿来了。”

听到提姆的名字,两人表情都没多大变化。很好,看来驱魔人兄弟并不怎么关注经济新闻。

“事实上,我们是猎魔人。"迪恩在打量了一眼提姆后,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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