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金乡自己抢先吃掉一块金华火腿肉,毕竟自己父亲是丞相,不是一般民间父女,总要表现给诸多臣子看一看规矩。
曹金乡小口嚼着:“味道只能说还行,但是也不难吃。”
曹操许诸二人陆续品尝起生肉,却也并未有什么过度的反应,毕竟二人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
曹操浅笑道:“这肉平平无奇,金乡可否告知父亲,孝心表现在哪里?”
曹金乡道:“父亲,这是秘制的生肉啊,自带盐分,可以长期存放,而且腌制的时候对肉的消耗,并不大。是不是适合?”
“军粮!是军粮!”曹操和许诸几乎同时喊出了心声。
“金乡,这是什么肉?
这是谁人的秘法?
告诉孤,这肉对孤有大用!
孤、孤会重重嘉奖于他!!”
曹金乡嘴角微微上扬,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轻声说道:
“这可是能力商肆高盛发明的,如今已经开始在许都城里出售了。”
曹操听闻,神色逐渐冷静下来,低声呢喃:
“又是高子成?这种秘制腌肉,对于行军打仗而言,那可有着非凡的奇效。
传贾诩!!!!”
许都高盛棺材店。
此时,一位身着丞相府服饰的传令官大步走来,高声喊道:
“高盛接丞相令!”
高盛闻言,立刻放下手中的活儿,匆匆走出店铺。
传令官神情严肃,说道:“这是密令,请高公子移步店内详谈。”
高盛将传令官迎进店内,店内的气氛瞬间变得有些凝重。
传令官缓缓开口,娓娓道来:
“孤之谋士贾诩,得知高盛所开发的金华火腿。
此肉质地紧实,便于长久存放,入口甘咸适中,实乃适合大军远征储备粮食的绝佳之选。
孤特下此密令,高盛需严禁秘法外传,且集中所有资源为汉军腌制秘肉,以三月为限。
待大功告成之日,必有重赏。”
高盛接到指令,二话不说,径直伸出手,一把拽住金乡的骼膊。
那动作急切,金乡被高盛扯着就往棺材铺的后院走去。
后院里,地上的落叶被风卷起,沙沙作响。
金乡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有些惊慌,却还是不改那副古灵精怪的性子,脸上露着一丝狡猾道:
“高掌柜,难不成你终于要对本小姐下手了?本小姐知道,早晚逃不了你的魔掌。”
高盛满脸的不耐烦,没好气地说道:
“别扯了,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你先说你爹想吃生肉,我做了生肉就会曹丞相定成军粮,本公子怎么觉得好象有什么联系?”
金乡听闻,先是一愣,随即神色微微一黯,低声说道:
“家父贾诩,是金乡的疏忽,没想到家父直接将金华火腿肉献给了曹丞相。
高掌柜你想怎么处罚我,尽管来吧!”
她低垂着头,一副甘愿受罚的模样。
高盛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瞬间大了一圈,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无奈地说道:
“你这女人能不能正经点?我本不想和朝堂高层有什么瓜葛,就想苟在这乱世做个富家翁。
算了,丞相令都下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高盛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