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除了头发是黑色的,与何伟的面孔太相似了。
就连说话的神态,也透出一样的调皮样来。
何伟有着一头棕色的头发,穿着灯芯绒的上衣,一条牛仔裤上破洞不少,不修边幅。
当年,印象中自己的堂弟,也是常年穿着一件晒得发白的条绒上衣,下身穿一条磨得发白的劳动布裤子。
还有一双哥哥姐姐穿不上的布鞋,一般鞋前头用细密的麻线补着补丁。
如果堂弟的一身行头,放在现在的美国来看,是非常酷的作派,也会如何伟一般的文艺范儿。
何伟的鞋子是登山鞋,堂弟的鞋叫做踢倒山。
时代变迁,不同的情形,竟然有如此之大的文化差异。
堂弟纯是被逼无奈,他撕下的课本书页,全部当成手纸用了。
堂弟凭着过人的聪明,考上山大,若读四年,顺利考入美国奖学金最高的乔治华盛顿大学,一直读到博士,一头钻入导师的实验室。
他彻底摆脱了贫困,也彻底抛弃了祖国。
姜山打量着何伟,内心思考着他的书里对中国边城的喜爱与赞美,需要一种多么博大的胸怀。
何伟能够看到中国边城古朴陈旧之中的文化静美,而自己的堂弟却是逃避了那一切,躲进现代文明的钢筋混凝土里,享受着现代带来的一切。
两种绝然不同的人生追求,也来自两种绝然不同的文化背景。
更为可叹的,是本该珍惜的没有珍惜,本该漠视的却在关注,错位得有些离谱。
玩味着何伟书的扉页上的签名,他特意写的寥寥数语,“我静静地望着,唯恐惊动了城墙上的历史尘土。”
“来,我敬你们一杯,姜先生!”
麦克举起早就斟满白酒的酒杯来,与姜山等人一一碰过,仰脖饮下。
“这是你们中国人的习惯,我敬酒,我干了。你们随意好了!”
麦克倒是豪爽了一下,说完话,就被浓烈的白酒呛得直咳嗽,脸色马上变得通红。
“你没有去过中国,没有在中国和地地道道的中国人喝过酒,这样不行的。”
何伟汉语颇为流利地复述了自己对麦克说的话,他是怕姜山等人听不明白。
他学着中国大陆喝酒的爽快样子,把一杯酒也一口干掉,然后举杯示意。
他一语不发,憋着进肚的酒气,怕犯麦克一样的错误。
“这样的杯子,不可以一口干掉的。”
姜山举着杯子,用英语对两位美国人说话,并示范给他们看。
“喝白酒,需要细品慢饮,即便是表示敬意,也需要慢饮,一次一杯,也要憋足气,慢慢饮下。饮急了,就会被呛到。”
姜山边说边示范,把一杯白酒分成三次,慢慢饮了下去。
肠胃在白酒的刺激下,马上火辣辣地热了起来。
从面前的沙拉蔬菜盘子里,用叉子插了块西红柿吞进嘴里,略一咀嚼就下肚了。
肠胃稍稍舒服些,姜山才顾得上细看喝得什么酒。
他从麦克的手里要过酒瓶来,一看才知道喝得是北京红星二锅头,酒精度标明是五十六度。
这种喝法,一杯标准的三两三,三杯就近一斤。
五十六度的高度白酒,再好的酒量,喝进去三杯就醉了。
何伟抢过酒瓶,非常热情地给姜山酙满杯,嘴里念叨着,“轮到我敬酒了,下次我去中国,一定先去拜访姜先生。”
“彼尔,你去中国时再拜访姜先生,不如现在就跟着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