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2 / 2)

但夏思瞬也是本地人,她们以前给这里的一连串小山包一个一个起名字,至于她指的这座山,她们叫它伏犬山,因为它看起来像是一只趴着的小狗。

这些山实在太小了,航拍时就像大地脸上一连串的痘痘,它们无法在地图上获得正式的名字,甚至连之前的居民给它们起的名字都遗失了。

“哈,开发委之前说要开发这片地方,把该炸的石头炸了,给大家开出一条大路来,后来炸了一半就不干了,现在还荒着呢,所以叫烂尾山。”

司机握着方向盘解释的同时还不忘道歉:“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们不是夫妻。”

程闻安的小臂搭在车门内扶手上,手腕悬空,下垂的手指动了动,蜷起来一些,搭在扶手的塑料磨边上,表情却不变,看着车窗外闪过的景色。

出租车在道路上行驶,周边的景色越来越偏僻荒凉,商业区和高楼逐渐消失,只有一些还未拆迁的老房子有时候会孤零零地闪现在车窗里。

“到了,咱就停这里了行不?”

“可以。”

司机把车停下。

夏思瞬付了钱,往山上走去。

正如司机说的,这里有好几座小山包都被炸过了,露出难看垂直的岩石断层,在荒树茂密的山林映衬下像秃头。

伏犬山还算保存得完整。她其实已经不太记得清上山的路了,全凭撞运气,最后居然也误打误撞来到了她想找的地方。

她确认那棵树就是她想找的树,因为树下的土里有埋了一半的石头,上面刻了字。

很明显,有人来这里重新刻过字、处理过石头了,否则经过百年,它不会还像这样完整可辨认地出现在她面前。

她拿出随身带来的小铲子,开始挖土。

“我可以帮你。”程闻安道。

她不放心他:“我自己来就好。”

她挖开土,没有意料之中的深,很快就见到了一只小盒子。

并不是白骨,而是盒子。

盒子里空空的,是梁照黎的留言:【听说开发委员会要处理这座山,我担心毛毛的墓会毁,取走了毛毛的骨架,烧成了骨灰琉璃珠,你应该很快能见到它。——梁照黎】

夏思瞬把盒子重新扔回原处,一言不发地盖上土。

回去的路上,她手里一直攥着那条琉璃吊坠。

毛毛,原来是毛毛。

毛毛是外婆的狗。

后来外婆去世了,毛毛就变成她的狗了。

毛毛活得很长,十七岁才去世,再也走不动路,眼睛边都是白毛,去世前依然水汪汪地看着她。

她还小的时候,毛毛也小。

那时候的自行车都高高大大的,她学习蹬踏上车时,摔了好几次,毛毛在一边跟着她跑,外婆也看着她。

夏思瞬为什么一直留在坎青区,因为这里是她开始的地方。

是她的亲人、她的狗化作尘土的地方。

不知什么时候,程闻安伸手过来,轻轻在她手背上拍了一下。

动作很轻柔,像是安慰。

她看向他,却见他转着脸不看她,依然看着窗外。

他收回了手,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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