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提醒余野芒:“要努力变得有用哦?这样主人就会更喜欢你,你就可以踩在竞争者的身上,一直陪着她了。”余野芒却不屑一顾。
“不,我不需要变得有用。”
她低下眼睛,看向自己白皙的、尚且柔弱无力的掌心,用力攥紧十指,然后看向了兰斯,一字一顿地说。
“季池予说,我只需要做′余野芒'就够了。”兰斯眨了眨眼睛,“哇"了一声。
于是,等季池予换好衣服出来一看,就瞧见兰斯蹲在那里,对着余野芒一通小海豹鼓掌,一副被帅到了的小迷弟样子。季池予:?
上了车之后,她忍不住好奇:“你好像很喜欢野芒?”“嗯!因为我们是同类啊!我也是被头儿从地下斗兽场捡回来的。”兰斯笑眯眯地承认:“我那天本来想把她一起带回去的。但是简知白说,这是兔子小姐你要捡的,头儿就不同意了。”一一“同类”。
季池予抓住了关键词:“那你为什么不喜欢简知白?你之前也说过,他身上有′同类′'的味道吧?”
兰斯从不遮掩自己的情绪,一提到简知白,刚才还眉开眼笑的脸,立刻就嫌弃地皱成了一团。
简知白和余野芒不一样。
他觉得简知白是同类,是因为他们都是被抛弃之后,在阴影里扭曲挣扎过的人,即便现在换上了光鲜的衣服,看起来人模人样的,可骨子里透出的腐败味道却没变。
“简知白很危险。”
但兰斯想了想,又补充:“不过你是一个很好的主人。他好像很听你的话……你要记得喂饱他,不要让他感觉到饿。不然他会吃掉你的。”他很认真地叮嘱季池予,要小心饲喂怪物。可季池予只觉得:这小文盲又叽里咕噜说什么呢?怎么每个字都认识,但串一起就不像是人类的语言了?
她决定挑自己能听懂的部分,礼貌地回一下。季池予纠正:“我不是谁的主人。”
兰斯不太理解:“为什么?有主人不是很好吗?没有主人的野狗才可……要是脖子上没有项圈的话,会很害怕得不敢睡熟吧?”因为没有项圈的话,就意味着“无家可归",代表他们没有能够回去的地方啊。
兰斯觉得,要是兔子小姐连项圈都不愿意给简知白戴一个的话,不用等简知白感到饥饿,就要立刻反过来把她吃掉了。毕竞兔子小姐看起来很菜,一个人打不过简知白。感觉两个人的交流,好像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季池予换了一种解释的方式。
“那陆吾是怎么回答你的呢?"她问。
说到这个,兰斯可就对答如流了。
“头儿说,反正我脑子也想不出什么名堂,索性别想那么多了,听他的命令就好。只要我听话、不背叛他,他就不会丢下我。”“嘿嘿,其实我有好几次任务失败了,还以为自己就要死在那里了,都是头儿亲自去救我的一-虽然兔子小姐你也很好,但我的老大才是最好的主人!他看起来很骄傲的样子。
季池予看了他一眼,不再跟兰斯纠结这个话题,转而问起另一个她困惑了很久的事情。
“所以你为什么要叫我兔子小姐?”
兰斯眨了眨眼睛:“因为头儿说你像兔子啊。而且电视里都夸兔子很可爱,上次那部热映电影里的′兔子警官'也很受欢迎。兔子是好东西,你也很好。难道你不喜欢兔子吗?”
季池予直言:“我比较喜欢你叫我的名字。”“哦。"兰斯很乖地点点头,“好的兔子小姐,我记住了!”季池予:….“不,你根本就没记住!
季池予默念:这家伙脑子坏了,这家伙脑子坏了,还是个只爱看狗血电视剧的小文盲,她不跟病人计较。
心平气和地侧过脸,季池予看向车窗外流动的景色,却避不开玻璃上倒映出的兰斯的影子。
她又想起了上一次在陆家,为自己向导的俞研。“或许陆吾的确是个很好的上司,才让你们对他都这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