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0 章(3 / 4)

位尚且青涩的侦探怀疑的目标,这些调查环节总是充斥着暴力威胁有时还是伴随着流血,只可惜付出了少年所有精力却都在印证那个黑色幽默一样的真相。没有任何阴谋,韦恩夫妇只是恰好走进了公园巷,又恰好遇到了迫切需要钱所以拿着一把手枪就出门抢劫的菜鸟劫匪乔齐尔,于是这场足够改变许多人命运的悲剧才在那时恰到好处的上演。

少年无法理解为什么乔齐尔在那天选择了犯罪,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哥谭的大街小巷有那么多肆意伤害他人的犯罪者,如果只是为了金钱布鲁斯还能够理解,但更多时候那些犯罪行为并非是为了求生,而只是为了取乐,心情不好将孩子活活打死的赌鬼父亲,对落单女性实施侵犯后为了不被逮捕而进行谋杀的毒虫,已经足够富有但还是向未成年出售毒pin的□口,只要有需要就立马能获得新鲜器官的富人。

布鲁斯站在下着雨的街巷,站在富丽堂皇的宴会厅里,站在面对着要求削减慈善项目资金的满是董事会成员的会议室里,少年找遍了所有的书本也没能找到内心中那个疑问的答案。

抱着疑问,少年踏上了寻找答案的道路。

想要理解罪犯第一步就是成为罪犯,于是布鲁斯完全忘却了自己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过去成为了异国他乡最不起眼的一个小贼,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为了求生曾经盗窃,也曾经持刀抢劫过路过的人群,这些经历使得他在不同的监狱中轮转。

再之后,他遇到了拉尔斯,忍者大师曾经有过和他一样的疑问,布鲁斯很好奇这样一位学识渊博的领袖会有怎样的观点,于是在漫长的求学生涯里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下年龄身份都不相同的两个人无数次关于犯罪的问题进行碰撞,而在一次次辩论后,布鲁斯意识到他找到了答案。于是蝙蝠侠回到了哥谭,将自己的一切都献祭给这座被犯罪所浸染的城市,无数次将巨石重新推向山顶做世人眼里的无用功,而在这个过程里有人被拉救,有人失去生命,有人追随在披风之后,有人成为了新的噩梦。蝙蝠侠将这座城市的一切都尽收眼底,并为了那些因为蝙蝠侠的帮助而过得更好的人而感到快乐,但这些还不够,只要再多制止一起犯罪的发生,或许就会有一个男人不会突然失去了性命,孩子不会失去自己的父母,而那些被遭到礼会重压的市民还有鼓起勇气重新面对生活的勇气。只是蝙蝠侠自己都没想到,会迎来一个离开哥谭的冒险机会。那些曾经在科普类读物才会出现的史前巨兽就这么出现在蝙蝠侠的眼前,上一次布鲁斯看到恐龙还是在阿福的建议下和刚到家十分不安的杰森一起翻看的绘本里,而现在哥谭恐惧的象征正用手里的钩爪枪试图摆脱这些巨兽的追捕。好在布鲁斯在恐龙时代停留的时间不算长,经过几次穿越后,蝙蝠侠终于来到了有人类出现的年代。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蝙蝠侠还是来的太早了些,这些人类先祖还没有进化出语言,思维模式和现代的孩童没有太大区别,无法看着这群原始人忍受饥饿的蝙蝠侠教会他们如何点火,如何制作出更锋利的长矛,并猎回一头足够肥美的肉。

原始人将最为肥美的鹿腹肉让给了身强力壮的蝙蝠侠,并在吃饱喝足后的庆祝活动里,用植物碾碎后形成的天然颜料,在石壁上刻画出蝙蝠勇士的形象。经历几次穿梭后,蝙蝠侠逐渐摸索出穿越的规律,在这一过程中男人适应的速度越来越快,从陆地到沙漠,海洋到雨林,越来越多的地区都留下了有关蝙蝠勇士的传说,就在这时蝙蝠侠也意识到一个事实。穿越的速度越来越快,过不了多久自己就能够回到哥谭。能够回家自然是好事,但蝙蝠侠的潜意识并不觉得这件事会以这么简单的形式获得皆大欢喜的结局,达克赛德射出的那道光线如果只是为了把对方送到古代目睹地球的演变,那正义联盟也不必每次都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这样一位足够作恶多端之人对抗了。

男人带着面具坐在湖边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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