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天一亮。赵锋便起了个大早。钱冲给的金子还剩一锭,被林锋沉甸甸地揣在怀里,像块烧红的烙铁。这钱,烫手,但也是救命钱。他要去县城,必须去。把金子换成实实在在的粮食、布匹、盐巴。换成能让三个女人在他走后,安安稳稳活下去的家底。新房内,陈卿舒、叶芷怡和林清月也已经醒了。没了昨夜的尴尬,三个女人凑在一起,竟有种奇异的和谐。堂屋里,陈卿舒和叶芷怡正低头做着针线活。“姐姐,你看这针脚,给相公做内衬,会不会磨得慌?”叶芷怡举着一件刚裁好的粗棉布里衣,有些不确定地问道。陈卿舒接过来,用指腹捻了捻,笑道:“傻妹妹,你这手艺,比县里最好的绣娘都不差了。相公穿上,只会觉得舒坦。”她们在为即将远行的赵锋,准备行装。一针一线,缝进去的,是道不尽的牵挂和担忧。林清月坐在一旁,手里捧着一杯热水,看着她们忙碌,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她们是他的妻,为他缝衣做鞋,天经地义。可自己呢?受了他的救命之恩,住着他的房子,吃着他的粮食,却像个外人。她想做点什么,却又找不到合适的由头。最终,她咬了咬唇,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轻声开口:“两位姐姐,我想……我想给赵大哥也做个东西,算作……算作报答他的救命之恩。”陈卿舒和叶芷怡闻声抬起头,相视一笑。那眼神里,什么都明白了。陈卿舒放下手里的活计,拉过林清月的手,柔声道:“这有什么,你只管做就是。我看你女红也好,不如给相公绣个荷包吧,贴身戴着,也能时时念着你的好。”一句话,说得林清月红了脸,心里那点小九九被看穿,却又觉得无比熨帖。“嗯。”她低着头,声音细若蚊呐。看着这屋里温馨的一幕。赵锋心里一暖,转身大步出了门。……再次来到县城,赵锋立刻察觉到了不对劲。街道上,气氛明显比前几日紧张了许多。路口多了不少手持长矛的兵丁,眼神警惕地盘查着过往行人。百姓们一个个行色匆匆,脸上带着几分惶恐,街边的小贩连吆喝声都压低了。一股肃杀之气,笼罩着整个县城。赵锋心里咯噔一下,随便找了个路边的茶摊坐下,扔下几枚铜板。“小哥,来碗茶。顺便问一句,城里这是怎么了?官兵怎么多起来了?”那茶摊的小厮收了钱,麻利地端上一碗浑浊的茶汤,凑过来压低声音道:“客官可别大声嚷嚷!听说……听说前两天,咱们义军的大部队,在北边被朝廷的官军给埋伏了!”小厮说得神神秘秘,伸出五根手指头晃了晃:“听说啊,一下子就没了好几千人!连大旗都丢了!现在城里风声鹤唳,都在抓奸细呢!”赵锋端着茶碗的手,猛地一僵。败了?义军竟然吃了败仗?他整个人都愣住了。作为一名历史系博士,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意味着什么。王朝末年,天下大乱,官逼民反。这个时期的义军,应该如同燎原之火,势不可挡才对。官军**,兵无战心,往往是一触即溃。像钱冲那样,随手就能赏下金锭,又能把掳来的大家闺秀当货物一样送人。这说明义军正处于顺风顺水的扩张期,士气高昂,财大气粗。可偏偏在这种时候,他们却吃了一场足以伤筋动骨的大败仗!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义军,根本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强大!甚至可以说,有点弱!赵锋的心,瞬间沉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