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的兴趣。”
“你直接开门见山,一部分律师是存在抵触心理的。”
想了想,周明远再次换了个形容词。
“说抵触都比较客气,有些律师对法律咨询公司就是抨击的状态。”
“首先呢,这不是律师行业对于法律咨询公司的整体判断,哪怕有一个人不这样认为,那这就只是部分律师的个人判断。”
“而每个人判断的形成和很多因素有关,有个人因素,比如有可能他曾经确实接触过一家骗人的咨询公司;有认知因素,哪怕没有接触过咨询公司,但刻板印象里就觉得它们是骗子;也可能有情感因素。”
“开玩笑的说,相比于自己的失败,同行的成功更令人糟心。”
“.好像是这么回事。”
贺敏若有所思,坐在对面的肖晖也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囿于律师行业法律法规、行业性规范的限制,律师和律所在商业推广方面,是受到诸多限制的。
而法律咨询公司却没有这样的限制,相关法律业务推广只要在《广告法》的允许范围内,百无禁忌。
在大家的预期内,自家公司很快将开展针对性宣传,拿到大量的案源资源,只差更多的资格去代理诉讼案件。
而律师律所们有资格代理案件,却因为宣传水平和能力,受困于案源不足。
也就是说
聊合作的时候,应该着重在自己的优势,而不是强化身份认同。
各有所需,互补长短,这样才有互相寻求合作的机会和动力。
“既然你挂证的律所没这个认知,那就换一家呗,反正也不要紧。”
周明远耸耸肩,语气依旧云淡风轻。
“你完全没必要去一门心思找那些大所聊,接地气一点,反而更有机会。”
“我看产业园周边就有几家律所,地理位置就很近,完全可以去聊聊看。”
这同样是后世的常规打法。
不少法律公司直接参股或是控制律所,有些律所律师则是参股或是控制法律公司。
胆子大的,两者直接合署办公。
让人已经分不清楚里面的办公人员,究竟是律所人员,还是法律公司人员。
甚至有些律所,直接就是法律咨询公司的出资人开办的。
而有些法律公司,也是律师实际出资开办的。
只不过,注册人、开办人不真人现身,大多采用的隐名化、代持人方式操作。
这难不倒天天研究规则的法律人。
这种操作还有另外一个优势。
法律咨询公司的税负,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税率。
而律所则因为不是法人主体,经营所得必须按照超额累进税率据实上缴、查账上缴。
两者业务混同之后,就可以在收费和业务上互相分配,进而转移费用,从而最大限度的优化缴税。
时代在变,观念在变,行为也在变。
依靠流量武器获客的法律咨询公司,第一个冲击的就是靠案源承揽获利的律所。
向案源靠拢,是大势所趋。
这就是现实,就像实体店面临电商的冲击一样。
传统律所如何在法律市场化的大趋势下,如何跳出固有观念看待法律公司,也决定着今后的发展前途命运。
“好的,我回去列个表,明天开始落实。”
贺敏点点头,拿出手机记到备忘录里。
大家继续聊天。
员工们发现,作为公司老板的周明远不仅没什么架子,他还对核心业务有着相当程度上的理解。
无论是运营,技术还是销售和产品,他都能给迷茫的员工们指点迷津。
“对,你们做运营的更不用着急。”
“对于咱们公司来说,芳芳你们在前端的市场能够规模化获客,用更低的成本拿到线索,并且有对应的转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