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特别有个性的阿影,当时也就20岁,属于内心比较敏感的那种人。
她每天去夜总会作台下班后,都要一个人再去另一家,然后叫个同行陪她聊天,用花钱来平衡自尊。
还有位更绝,经常拿钱去找鸭,赚的钱都搭这上面了,她的姐妹都骂她傻,可她说,她不那样的话,心里憋屈,凭什么女的就要被欺负呢?”
洗过脸后的高媛媛,坐在快要散架的躺椅上听林墨讲述行走江湖的见闻,还时不时的插话。
“她认为自己是被欺负的,但没有人用枪逼着她找欺负吧?”
林墨点点头:“当然,但这些女孩子情况各有不同,有的是家里穷,负债累累,必须靠快速赚钱法偿还,家里逼得紧;
也有的喜欢这样的生活,可以满足买好衣服吃大餐的虚荣心;另有些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和没本事的丈夫,对家庭有责任,也对孩子期望很高,想用卖身攒下孩子的学费。”
说到这里,林墨缓了口气接着说道:“记得有个叫阿蓝的就这样,她很有文化,虽然没上过大学,但天生对文学很喜欢。
我当时住在她旁边,经常见她白天睡觉晚上出动,但表面上看不出来她是做那个的,因为她气质很文静,也无半点风尘味。
她做那个就是因为女儿,期待女儿长大了有出息,上大学。”
“你跟她什么关系?”
“你真想知道啊?扶贫、赞助、帮助缓解压力……”
不出意外的收到两枚大白眼后,林墨嘿嘿一笑:“我曾经还想挽救过一个天京姑娘,那也是个极其有文字天赋的女孩子。
她经历很奇特,参与过奥门社会,被老大暴打并被卖到夜总会,还被官府收容过,甚至为四个男人自杀过四次。
要是把这些故事写下来,都能写一部小说了,我鼓励她在家写出来,并在她那住了一个星期,就为了看着她,能让她成功上岸。
可不成,她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还说不用救她,她就是这种货色,不让她去卖她活不下去。”
“鲁迅说男人有两大爱好:劝风尘女子从良,拉良家妇女下水,果然是真的。”
高媛媛一脸嫌弃地看着林墨:“你说的那些女人,都是她们自己选的路,有什么值得可怜,那些在工厂每个月只能赚400块的女工们,怎么就没想去坐台呢?”
看了眼高媛媛嫌弃的表情,林墨笑了笑:“其实这些还好,我还去过某些地方,那里人大多笑贫不笑娼,
那些女孩对自己的职业几乎没什么羞耻感,她们就一个目的——趁年轻赶紧“找钱”。”
说完这些,早餐也吃完了,林墨瞥了眼身着白色短袖T恤和牛仔短裤,小模样清纯至极的高媛媛,眼睛一转,不着痕迹喝水涑口。
“不说这些了,我看你脸上又起痘了,要不要找个男朋友治疗一下,我正巧单身!”
高媛媛看着林墨,没好气的娇嗔:“还想骗我!”
林墨嘿嘿一笑,将凳子挪到躺椅旁边,抓住高媛媛柔嫩的小手,一脸真诚地解释:
“真的,男人就是女人的一味药,女孩子到了一个阶段会出现内分泌失调,爆痘等,谈个男朋友就会慢慢好了。”
林墨说完就想上嘴,却被高媛媛一巴掌盖在了脸上,羞涩一笑:“你必须禁欲半年…三个月,不然别碰我。”
“我这是初吻。”
林墨看她不信,马上竖起三根手指:“我发誓,我从没有跟那些女人接过吻!”
高媛媛一脸惊讶:“不跟她们接吻我信,但你没交过女朋友吗?”
“这真没有,这几年没有一直到处流浪安稳过,交女朋友跟耍流氓没什么区别了。”
高媛媛闻言,开心又羞涩地抿了抿红唇,看着林墨娇嗔道:“做你女朋友可以,但你要发誓,以后不能再去找那些女人了。哦还有,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