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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与此同时,另一边的警察正在做尹淑云的思想工作,在强大的政策感召之下,尹淑云最终没撑住,把秦东明交给自己的那些金项链、金耳环、手表之类的赃物,全部都上交了出来。
尹淑云告诉警察:“他长年都不在家,天天在外面鬼混,之前我说他他就揍我,有时候还说要杀了我,我都挺长时间没见到他了,他在外面具体干了些什么,我也不知道啊!”
现在有了这些证据,那就不用再跟你客气,秦东明也明白肯定是瞒不住了,再不交代估计就得遭罪了。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秦东明依然保持着高傲的姿态,他原话是这样说的:“我秦大帅冻死迎风站,饿死舔肚皮,好汉做事好汉当,想让我交代,必须满足我三个条件,否则就算是打死我,我也一个字都不会说!”
由于事关重大,警方也希望秦东明能主动配合,于是便让他说说自己的条件,看看是否违背原则。
秦东明告诉警察:“第一,必须给我买一套灰色的西服,外加白衬衫、白背心、白袜子、白裤衩,这一套不能低于五百块钱,等我枪毙的时候就穿这身衣服,在人间最后潇洒的走一趟!”
“第二,在看守所这段时间,必须给我买一套新被褥,我必须要睡的好,才有精力配合你们交代问题。”
“第三,每次提审我的时候必须把烟和啤酒小菜备好了,要不然我放松不下来,很多事想不起来。”
三个条件上报之后,很快就获得了批准,就这样,秦东明叼着小烟,喝着啤酒,一共交代了三十三起杀人案,另外还有上百起盗窃案,涉案金额总计五十三万元,他的钱基本上都是偷来的。
接下来就是对秦东明的审判了,由于这起系列案件性质特殊,基本上全部都涉及到了受害人的**,所以并没有公开审理,警方也没有对外公布审理日期。
1994年4月12号,鸡西市召开了公判大会,宣布了秦东明的死刑,当天秦东明依然保持着帅气的形象,穿着那身警方给买的灰色西装,头发梳的相当有型,板板正正的站在那里,严肃的表情中还略带着一丝微笑,就这样走完了他那潇洒的一生。
秦东明的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工作过,所有钱都是非法所得,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这辈子没白活,享受过就值了。
然而类似他这种心态的,还另有其人,此人同样是风流倜傥,游戏人间,从下一章开始,本书将为读者讲述另外一个故事——玉面小郎君,恶魔韩振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