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到手了,普通人一个月都赚不到这么多,老子一天时间就搞定了!
当晚回去之后,贾文革让王艳玲炒了几个好菜,又烫了一壶酒,美酒佳人相伴,别提有多得意了。
既然这活这么简单,那还卖啥肉了,必须得接着整,几天之后两人再次出发,坐火车去了齐齐哈尔市。
办法还是一样,在回程的火车上钓鱼,这次王艳玲又勾搭上一个姓韩的中年男子,下车后直接骗去那个小树林,最终到手一百多块钱。
随后的七月初,这对野鸳鸯故技重施,用同样的方式敲诈了一个姓姜的中年男子,到手两百多块钱。
干完这一单之后,王艳玲回了趟老家,这一走就是将近两个月,剩下贾文革一个人,只能暂时作罢。
根据贾文革的卷宗显示,这三次仙人跳总计敲诈现金616元,另外还有一件皮夹克,一块手表和一个金戒指。
虽然这些钱在当时已经不少了,但贾文革却有点不太满意,之前偷一头牛就一千五,一台电视机就两千,现在忙活一个多月,三次才到手六百多,效率有点太低了。
关键是干这事有点太费劲了,每次都得坐火车折腾,而且有时候男人并不上钩,那就相当于白忙活,去掉人吃马喂和车票钱,也剩不下啥了。
所以等王艳玲回来之后,贾文革决定还是重新干回偷牲口这个老本行,这件事自己轻车熟路,让王艳玲帮自己打打下手就行了。
从1989年十月份开始,一直到年底这段时间,两人合作一共偷了一头牛,四只羊,另外还有一头驴,案发之后法院评估价值为两千三百八十元。
另外贾文革还单独出手干了几次,一共偷了两台电视、一头牛和三只羊,价值六千七百多元。
不过这种事干多了,自然会有人怀疑,我家前一天丢牲口,你家第二天就卖肉,而且羊皮和我家的羊也太像了。
很快就有村民跑去派出所报了案,但是等警察上门调查的时候,肉早就卖完了,天底下的羊基本上都长那样,你有什么证据说是我偷的。
贾文革来个死不承认,警察也毫无办法,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贾文革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下次再有类似案件发生的时候,能有个调查目标。
但是贾文革根本就没当回事,你爱监控就监控你的,我继续过自己有酒有肉有女人的快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