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给杨德利逼的没招,他又给警察提供了一条新的线索。
杨德利告诉警察:“人肯定不是我杀的,但我知道凶手是谁,就是我们村的杨广财,是我亲眼到的。”
杨德利究竟是怎么编的瞎话,警方并没有对外透露,但肯定是说的有鼻子有眼,让人觉得身临其境。
既然有了目击证人,那就把杨广财带回来审审吧,结果经过多日的深入调查之后发现,杨广财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据,最后只能把人给放了。
这一下杨德利算是倒了血霉,搬起石头把自己脚给砸了,你不但不招供,还敢欺骗警察,看来不给你上点手段,你是不知道马王爷几只眼了!
在大记忆恢复术的加持下,杨德利不得不承认了杀人抢劫,可问题是我不知道细节啊,还得麻烦你们得指点一下。
警方的态度也很明确,只要你承认了,一切都好办,整个作案过程很快就出来了:杨德利因欠钱心生怨恨,一怒之下半夜潜入小卖店,将老两口打死之后,又把店里的钱翻出来拿走了。
2000年10月8号,当地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和诬告陷害罪,正式对杨德利下发了逮捕令,次年的1月9号,杨德利的案件被移交到了上级检察院,准备对其进行起诉。
但是检察院详细了解完案情之后,认为事实不够清晰,证据不够充分,又将此案退了回来,责令当地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
当地公安局查了一大圈,再次把材料递了上去,结果和上次一样,又被退了回来。
这次公安局不敢再大意了,足足侦查了一年半,一直到2002年12月17号,才第三次把材料递交上去。
然而让公安局万万没想到的是,案子第三次被退了回来,而且这次检察院做出了明确回复: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这意思很明显了,前两次给你们点面子,没好意思直说,但老话说了,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你们还他妈的没完没了了,真是给你们脸了!
然而即便是如此,倒霉的杨德利一直到2003年6月28号,才被当地公安机关放了出来,由于此时杨新海还没有落网,这个案子只能暂时搁置了。
那边的杨新海杀了两个人,心情相当愉悦,当天晚上他就忍不住了,必须得趁热打铁,再干他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