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2 / 3)

着,血迹蹭进了指缝,粘在她的指头上,她就是想通过这血提醒自己,快看啊,那人为了救你,差点死了,你可一定要好好珍惜他,一定要好好去爱他啊。

后来直到陆洺执醒了,等到他彻底没事儿了,她才敢拿棉签蘸了水,一点点去擦他的血,可戒指内圈那“For 3301”的刻痕太深了,血早渗进去了,扣都扣不出来,就像他们之间的那些事,根本洗不掉。言初把戒指摘下来,夹在两指之间翻着看。那点血还卡在“3301"三个字母里,已经变成深褐色了。

她越看越觉得眼睛发酸,她憋着气,低头,用袖口死命擦那段血痕,只想把它擦掉,擦掉!擦掉陆洺执的血,擦掉陆洺执对她的好,擦掉这段本就不该存在的关系!

…可越擦,那行染了血的字,就越清晰。

有眼泪一滴滴落下来,滴在那道“For 3301”上,那些干掉的血,又一点点湿润了起来。

言初盯着那行字,心如刀绞。

和陆洺执分手这件事,确实让言初很难过,但她也是真心不想和他好了。这不是赌气,也不是口是心非,是清醒地、不想和好。可不想归不想,难受也是真的难受。言初眼泪掉个不停,上下睫毛都快沾在一起了。

言初不停地在心里问自己,你哭什么啊你?这么没出息做什么?和他分手不就是你想要的吗?不是你提出来的么?你难受个什么劲儿啊!言初觉得这情绪好像来得不太对。不是失恋那种抓心挠肺的疼,也不是放弃一个人该有的痛,她说不上来是哪一种,只知道一想到昨晚就想哭。后来她坐着想了很久,才慢慢明白了一点,这份痛苦里,包含着愧疚。是啊,她怎么能拿酒瓶子打他呢?

她怎么能对陆洺执动手?那个人只是说话难听些,可从头到尾都没碰过她一根头发,不只对她特好,为了救她还差点都死了,她是疯了吗?是疯了吗?一想到那一秒自己真的想把酒瓶扔他身上,言初就恨不得把自己手剁了。她想不通,更是懊悔不已。

她这一生气就爱动手的毛病,自从钟浔不在孤儿院了之后就有了。谁敢欺负她,无论是男是女,她都会冲上去和人打得头破血流。没办法,人家欺负到你头上,不强硬一点,大家只会觉得你好欺负。但那是小时候,她不该把这套带到现在,带到陆洺执面前。这可是陆洺执啊。

更是她曾经亲手挑选的家人啊。

结果她把最坏的一面,全给了他。

言初昂起头抹了把泪,除了这份对陆洺执的愧疚外,她也真被陆洺执那番话给伤到了。

这是她人生中唯一一段感情,是干净的,是纯粹的,是美好的,是像梦一样的,是她从来没拥有过,也不相信自己有资格去拥有的东西。可偏偏,这么美好的东西,却扎根在她最讨厌,最不想面对、最痛恨的泥沼里!

这段感情,或许它最终会长成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也许它会越来越旺盛,越来越美好,越来越深刻,但她知道,这段感情的根,本身就是烂的,是臭的。

她拼了命维护的那点体面,那点尊严,居然在一开始就被踩在了脚底。尽管言初也清楚,陆洺执一定是在意她的,可是,这段感情的出发点,是羞辱。言初接受不了那样的羞辱。

她更无法接受那样的喜欢。

言初默默哭了很久,这才后知后觉想起来,陆洺执的钱还都在她账户里。既然他们都分手了,那是不是应该把钱还给他呢?可这钱她根本转不回他的账户,早就试过一万次了。但即便如此,言初满脑子也只剩下一个念头。她得把钱还陆洺执。

她要把属于他的东西一分不差地还回去。

她可不想像个贪得无厌的小偷一样,被人看不起。她受不了。下午,言初就拿着身份证,戴着口罩和帽子,顶着一双肿得睁不开的眼,坐公交去了城郊的跳蚤市场,一顿讲价,买下了两个容量极大的行李箱。行李箱拉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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