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获得利润,那当然没理由不做的。
至于说,武器出口会不会威胁到大华,其实距离就是最好的安全保障。
什么罗马啊、法兰克啊,离中原那是太遥远了,就算卖给他们再多,他们也不可能有本事打到东方来。
至于说,军械出口,难免会有些军械流出到阿拉伯啊,甚至是真腊啊、骠国、狼牙修、室利佛逝、阿拉干、戒日、狮子国、新罗、百济、东瀛等这些大唐的敌国手里。
可张超还是那句话,这种小规模的流入,是不会引起什么太大的质变的。
大华士兵装备一件胸甲,成本才五贯。卖出去,至少五十贯,而百济这些敌国可能买到手,得花费六十贯。
这样高昂的成本,他们又能买的起多少呢?
“陛下,那诸侯们想购买军械?”
“诸侯要买当然也卖,价格方面,可以比出口价格稍低一些,但诸侯购买的军械都需要做登记备案,他们购买的军械数量,不得超过所拥兵额装备量太多。”
诸侯是有生产军械的权力的,但却只能自用,不得对外贩卖。
因此多数诸侯其实自己生产不了,又无别外能买,只能在朝廷这里购买装备。而那些有能力有技术可生产装备的,但铁又是朝廷专营,他们还得在朝廷这里购买铁料钢料,依然要受限于朝廷。
朝廷通过提高钢铁材料价格,甚至是直接提高军械的出售价格,就能很大程度上控制诸侯军队的规模和装备的优劣。
而朝廷甚至还能通过对诸侯出售装备,再赚一笔,相当于征了诸侯一大笔战争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