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雷觉文对着黄鹰道:“大侠沈胜衣是你的成名作,我想问一下,你代笔写小说不?”
“代笔写小说?”
黄鹰闻言一愣,想了想还是道:“不瞒雷先生,我的家庭情况不是很好,所以代笔写小说我也做过,如果有这种工作的话,我是不会介意的。”
“那好,我这里就有这么一份工作给你。”
听了黄鹰的话,雷觉文顿时笑了起来,他一直想要写本小说,但他只是记得剧情而已,中间的链接还需要他自己润笔,可问题是他不是写小说的,没有那个文采,无法将小说写出来,所以才一直放着。
“我这个故事讲的是隋朝末年,两个三餐难继的市井小混混,以其天纵之资,凭其机缘运数,最后成为了无可比拟的绝代大宗师,改变了武林以至天下的命运。这个故事是武林和天下争霸的结合,我讲述故事,你则是用文字将故事纪录下来,中间需要润笔的地方,你自己注意润笔就好。”
黄鹰道:“只要已经有了大体的故事,要我润笔并不是一件多难的事。”
雷觉文点头道:“至于报酬,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是千字百元,不比绝大多数小说家自己写小说的稿酬少了,而小说的字数应该会在三四百万字这样,以三百五十万字来说,你将会有差不多三十五万港币的报酬;第二个选择是没有基本稿酬,但小说在港岛未来十年内的收益,你将得到5%,包括报刊上的连载、出版,影视剧的改编等等。不过记住,只是港岛未来十年的收益,首先你没有版权,接着港岛以外的收入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黄鹰听了没有马上答应,而是沉思了起来。雷觉文给的报酬极高,他现在要考虑的是选择哪一个,而不是想着讨价还价。三十五万港币的报酬,别说是替人代笔了,就是自己写小说都不一定有这样的收入,这笔钱让他极为心动。小说在港岛未来十年内的5%收益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连载、出版等等的收益都可以分到,而且还是十年之久,只要小说能够红火,累计起来绝对比三十五万港币多。
雷觉文既然敢开出三十五万港币作为报酬,那就说明他对这部小说极有信心,反正他黄鹰本来也没有想过代笔的报酬会这么多,既然这样的话,那就陪这个大老板赌上一赌好了,反正就算小说再怎么差,他也没什么损失,顶多就是少获得些收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