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就结了,银子你不肯要,总得让我表达一下感谢吧!”沈小婉看着沈落尘有些局促的样子,直接笑了。
她觉得自己一个内心二十五岁的老阿姨,逗弄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帅哥,还是挺好玩儿的。不过,不得不说眼前的沈落尘,长得可真好看。
于是乎回村时,沈落尘和沈小婉二人各自的背篓里,被塞得满满的。傍晚回去时,当然又坐的何大叔的牛车。当然,沈小婉还大方的请沈落尘在面摊儿上,吃了一碗打卤面。
搭车的村民,看到沈小婉和沈落尘买了那么多东西,一个个简直羡慕的不得了。直说沈大娘娘俩真有钱,怪不得能从王地主手里,把沈小婉救下来。
看来会读书、会绣花,真的很挣钱。比他们这些从庄稼地里刨食的人强太多。当然他们也听说过,沈落尘经常给镇子上书铺抄书的事情。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在古代读书人是很吃香的。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就连那些在镇子上给人代写书信的书生,以及教书先生,都很受当地老百姓的敬重。更何况沈落尘还是他们靠山屯唯一的读书人。而且,还是整个赤桑镇最年轻的童生。
“沈公子,你这是又去镇子上交书稿了。看来这次挣了不少银子吧,怎么买这么多东西呀?”村民王大嫂一脸羡慕的问道。
“嗯,小婉妹妹和我一起抄书稿很快。刘掌柜给结了稿费,所以帮我娘往家里买了一些东西。”
沈落尘落落大方的说道。他就是故意这么说,好让那些李家族人后悔当初做了蠢事。
一听说沈小婉也能抄书稿,有些人的心里便被酸到了。他们怎么没想到,把李三妹,噢不,沈小婉买下来呢!李捕头的宝贝闺女,当然识文断字了。
李家祖上那可是书香门弟,也就这些年才没落了。李捕头以前活着时,在衙门里可不少挣银子,据说对方很受县太爷器重。
唉,只是可惜了,可惜李捕头那么好的一个人,最后惨死在土匪手中。
可恨李家那些族人旁枝欺负人家李捕头闺女小,不但霸占了李捕头留下的家产,还想把人家的闺女卖掉,简直是丧心病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