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大学后她发现和舍友成群结队的太浪费时间了,干脆自己走,按照自己的节奏上课自习,参加社团活动,去图书馆…
有一句话宋南一很喜欢,“内心丰盈者,独行也如众”。
关于温烨,大概是她在大学里印象深刻的人之一。她和温烨的交集起始于开学那一天的帮助上,后来他们也经常能在图书馆遇到。
那天宋南一沿着书架想找有关细胞生物学的课外读物,发现那本书在书架的最顶层,比她高两个头。宋南一觉得去取梯子麻烦,想尝试自己踮起脚尖拿,但差得还挺远,正想放弃时,突然有一双手从自己耳侧穿过帮她拿了下来。
宋南一转头刚想道谢,才发现对方竟然是温烨。
他温柔地对着宋南一笑,“好巧啊,学妹。来图书馆借课外文献啊?”
“是的,你也是来看书的吗?”
温烨神秘地摇了摇头,一脸笑意问道“我看着这么像好学生吗?”
宋南一仔细看了他好几眼,“唉,看来长相不对本质啊。”
“噗,我是陪我朋友来的,我平常没那么爱看书。”
“好吧,还是谢谢你。”宋南一举起手中的书本朝温烨示意。
继那次之后,她时常能在图书馆遇到他,明明有这么多楼层,为什么每次都能恰巧碰见。
宋南一没忍住疑惑问出口,“你又是陪你朋友来的?”
“不是啊,我来感受一下学习的气氛。”温烨自来熟地坐在宋南一旁边,翻着他随手拿的一本动态解剖学,趴在桌上懒懒散散地看起来。
“你别坐我旁边吧,一会怕被你带困了都。”宋南一笑着调侃他,但是温烨却不以为然,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怎么,学妹,这么快就嫌弃上我了?我跟你说,你得坐我旁边都能认真学进去,才是高手!我这是锻炼你的意志力。”
宋南一总觉得他在糊弄自己,一脸不信地转过头,用手撑着头挡住能看到他的视线。
次数多了,宋南一和温烨也渐渐熟识了起来,她发现温烨虽然长相温柔,但其实话很多,喜欢开玩笑,喜欢帮助他人。
上了大学,宋南一开始护肤,洗面奶,水乳,面霜……这些都是她过去十八年里从未用到的东西,因为她的父母总是教导她女孩子不要太花枝招展,但她偏不愿意听从,大学住校一个学期她才回家一次,她可以凭借自己心意办事,宿舍是她一个小小的家。
那天她去学校超市买了几瓶矿泉水想拿回寝室喝,也可以用来洗脸,因为最近在校园表白墙上看到很多人在说学校的直饮机的水质有问题,喝多了容易得结核,而且水龙头生水洗脸容易爆痘。
经过篮球场她想起曾经王星尧最喜欢打篮球了,于是来了兴致打算去看看。宋南一挤过人群到最前方,周围欢呼声此起彼伏,她找了旁边一位女生问是哪两个班的篮球赛。
“同学你好,请问你知道这是哪个班级的篮球比赛吗?”
那个女生一开始没听清,宋南一加大音量又问了几遍。
“噢噢,是大二临床一班和生物工程院的比赛。”
她道谢后突然反应过来,大二临床一班,好像是温烨的班级。她朝里望去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温烨也会打篮球,他穿着白色球服,后面写着数字“11”,身高是他在篮球场上的优势,只见他几个跨步闪过,越开抢球的对手,轻轻一跳球就被他投进了框中。
她突然想到,那个人如果现在打篮球的话,应该也像面前的温烨那么得心应手,如果他和温烨来对打一场的话会怎样呢,她想应该他会赢吧,他那么耀眼,所以他一定会赢。
比赛结束后,她还没能从回忆中完全抽离出来,直到温烨注意到她就站在他们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