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更是对洪宇耀武扬威,所以从小麦色皮肤逐渐变成了咖啡色,对此洪宇也表示无奈,不过,作为一个男人,黝黑的皮肤加上健壮的身材,更能证明自己的经历。
况且,只要皮肤没破皮流血就好,在这无人荒岛上,自己又没有任何的消毒医疗工具,也不知道有没有可以止血的草药,即使有,洪宇也不认识,一旦受伤,在这样的天气条件下,很容易感染,那时候对自己就是致命的威胁。
提着塑料桶,杵着木矛,洪宇小心的走到先前看到野鸡的草丛边缘,然后用木矛将比人还高的草丛往左右两侧压倒,为自己开一条通道,荒岛上的各种植物,为了应对复杂多变且糟糕的生活环境,在成百上千年的进化下,也变得十分坚韧。
洪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接近野鸡飞起的地方,随着自己动作的加大,声音也变得更大,野鸡受到惊吓,一两只飞起后,陆续就有更多的野鸡慌乱起来,看着头上“咯咯咯”叫着的野鸡,洪宇想到了炖鸡汤、烤野鸡、可乐鸡翅、鸡公煲、辣子鸡等等食物,不由自主的吞咽了嘴里口水。
舔了舔嘴唇,洪宇干劲十足,当木矛拨开前方的草丛后,几个混合着树枝树叶和杂草的碗状鸡窝就出现在自己眼前,比较简陋,甚至有的鸡窝就是野鸡在地上刨的土坑里加了一些干草和羽毛,没看到有野鸡蛋,不过洪宇并不担心,刚刚飞上天空的好几十只野鸡,总有下蛋的。
为了不破坏野鸡的生存环境,方便以后自己的偷蛋行动,洪宇并没有破坏鸡窝附近的草丛,而是小心翼翼的用木矛探索着。
草丛里很多枯草落到身上,很痒,为了野鸡蛋,洪宇只能咬牙坚持着,皇天不负偷蛋贼,往里面走了两米左右,就看到一窝浅褐色的野鸡蛋,整整十一个,这在野鸡种群中算的上是大户人家了,不过现在都便宜了自己。
此时红霞漫天,正是鸡飞偷蛋之时,洪宇毫不客气,将野鸡蛋全部收入塑料桶中,然后慢慢撤出草丛,还不忘尽可能的恢复草丛原貌,作为一个偷蛋贼,这也算极力消除自己的痕迹了。
回到火堆旁,由于塑料瓶瓶口太小,野鸡蛋根本放不进去,无法煮鸡蛋,仅有的两个塑料瓶是自己宝贵的财产,洪宇可舍不得破坏,所以只能将水加热后,将野鸡蛋敲一个缺口,让蛋清蛋黄流入塑料瓶中,这样野鸡蛋汤就算是做好了。
就在洪宇高高兴兴的喝着清汤寡水的野鸡蛋汤,享受着腥味的野鸡蛋时,左脚脚腕却传来一阵阵的不舒服感觉。
用手抠了抠,似乎是什么东西吸附在自己脚上,野鸡蛋也顾不得吃了,洪宇赶紧脱掉鞋子,两只蚂蝗紧紧的吸附在自己脚腕上,看样子已经有一些时间了,吃的是膘肥体壮,小时候可没少遇到这东西,所以洪宇现在知道是什么东西了,反而并不紧张和慌乱,毕竟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
蚂蝗有两个吸盘一样的嘴巴,小时候在河里游泳就被吸附过,拖拉硬拽完全没用,要么用盐,要么用火,所以洪宇从火堆里拿出一根燃烧着的树枝,吹灭明火后,将火星杵在蚂蝗身上。
几秒钟时间,两只蚂蝗就自然掉落在地上,洪宇用手里的树枝将两只蚂蝗扒拉到火堆里,也算是免费给他们做了火化。
蚂蝗吸附的地方,血液在流淌着,洪宇用淡水冲洗后,吐了几口口水上去,口水有消毒的作用,小时候受点小伤之类的,就是吐上几口口水,或者手指被菜刀切到,直接放在口中,用口水消毒,然后在家里找蜘蛛,用蜘蛛蒙蒙止血,那时候的蜘蛛蒙蒙,就相当于现在的创可贴,至于蜘蛛蒙蒙究竟是什么,洪宇也不知道怎么说,反正从小到大农村都这样叫的。
现在没有蜘蛛蒙蒙,而且荒岛上的蜘蛛可不比老家的蜘蛛,这里到处都是危险,如果遇到毒蜘蛛,被咬上一口,那也是致命的。
见蚂蝗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