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里每个人都不能违法,特别是警察必须听从上级的命令。”封衣修道,“但警察有权利把枪口抬高一公分。”
“诶……你这句话很有哲理,我爱听!”苏雪在一旁说道。
“什么是把枪口抬高一公分?”温碧瑶问:“说的什么意思?”
“就是,说人话!这什么意思,我也听不大懂。”吴兰也问道。
“哎,你们警察成天就知道练功,这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就是说的你们这种人!”苏雪道:“我来给你们补补课。”
“当年,在柏林墙还没有倒塌之前的那一两年,一个国家被墙分成东西两部分,经常有平民百姓企图越墙逃往墙的西边。”
“其中墙的东边有个士兵叫亨里奇,有一次他看到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边的青年克利斯,于是亨里奇按照当时的法规射杀了这名青年。”
“这事过了两年,到了1992年2月,墙两边的国家统一后,这件事被百姓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士兵亨里奇受到了审判。”
“被告亨里奇的律师辩称,亨里奇当时只是在执行命令,并没有选择的权利,所以罪不在他。”
“当时审判此案的法官叫赛德尔,他说:”
“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
“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
“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公分的权力。”
“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道义。”
“要知道,法律并不都是对的。”
“这就是著名的‘把枪口抬高一公分’的故事。”
听完这个典故之后,吴兰和温碧瑶俩人都开始沉默了起来。
良久。
吴兰道:“很好,这个典故解开了我多年的迷惑。”
“曾经有次,明明知道对方是见义勇为的好人,却必须抓捕回来判刑,最后被对方律师告成了死刑。”
“当时我确实可以选择没看见的,却……”
“唉,怎么说呢……”
“自从那以后我经常回想起这事,如果当初我选择视而不见的话是不是更好一点。”
“但一想起抓捕嫌疑犯就是警察的职责,作为警察我能不抓吗?”
“所以一直以来,我很矛盾,不知道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时我应当怎样做才对。”
“现在,我终于有了答案,这个典故解开了困扰我多年的问题。”
吴兰一边喝酒一边说着话,看起来已经有些微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