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则蕙带着兰风扬和肉肉,猛赶三天半的路,差点跑死四匹马,总算是顺利抵达了邺城。
肉肉作为妖怪,吸收日月精华就有休息的作用,再加上姜则蕙会在路上随手捡点东西煮汤给他喝,所以肉肉元气充足。
姜则蕙信念顽强,一心想要尽快找到锦黎,因此她也没有觉得多疲惫。
唯独兰风扬……
他眼底下的乌青都快长到颧骨上了,脸色更是惨败如纸,再加上怨气深重的目光,看着十分瘆人,仿佛死了好几天的人突然诈尸似的。
见他如此,姜则蕙便让肉肉吐点银钱出来,叫兰风扬自己去找间客栈补补觉,而她四处去打听打听,看看锦黎是哪家的女儿。
他们刚分道扬镳,肉肉忽然紧张兮兮的跟紧姜则蕙,学着人类孩童那样,握住了姜则蕙的右手。
“姐姐,有人跟踪我们!两个男的!”
姜则蕙朝肉肉摊开左手,“给我点银子,我去茶馆打听人,你负责引开他们。”
肉肉老实巴交的做了个揉嘴巴的假动作,然后从嘴里取出一枚银锭奉上,并乖巧的补充道;“姐姐,我可能引不开他们。”
“想办法。”说完,姜则蕙甩开肉肉,爽快的拐进了左手边的巷子,没入人潮。
留在原地的肉肉无奈的抓头,“他们肯定是冲姐姐来的,我怎么……唔?熟悉的味道,有了……”
陈颂与另一名亲信阿七原本是兵分两路追踪姜则蕙的,结果他们在下一个驿站就轻松的打听到,姜则蕙一行目的地很明确,就是邺城。
他们一路紧赶慢赶的跟着,怕吓着他们,又怕跟丢他们,身体不累,心累。
好不容易见姜则蕙进了邺城,陈颂心道:这下可以交差了。
却没想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被一个肉乎乎的男童抱住了大腿。
“好饿呀!”肉肉挂在陈颂的腿上哭闹。
街上的百姓纷纷投来目光,看清男童肉嘟嘟的福气脸时,都莫名的生出了对他的喜欢。
“你是哪家的孩子?”
“这是你家大人吗?”
“你爹娘不给你饭吃啊?”
“是不是和家里人走散啦?”
好心的邺城百姓七嘴八舌的围上来,陈颂二人成功被包围住,并差点被当成人贩子。
在肉肉的卖力奉献下,姜则蕙如愿来到了邺城人气最旺的酒肆,打听锦黎的消息。
“哟!好久没见过这么大方的茶客了!”茶博士很是欢喜,“姑娘想找的是什么人?”
姜则蕙如实相告,“除了知道她叫锦黎外,其余一概不知。”
茶博士讪笑,“姑娘莫要说笑,在下只是包打听,可不是万事通……仅凭一个名字,如何能寻到人?”
“没听过这个名字吗?”姜则蕙心下已经恼了。
茶博士摇头,“但凡邺城高门大户家的千金,那多少都是有所耳闻的,不曾听过这个名字。”
“要是我说我知道,这茶水钱是不是该归我啊?”旁边不远雅座内的一名黄衣公子笑道。
茶博士被姜则蕙动怒的神色吓住,忙向黄衣公子抛去求救的眼神,“还请公子不吝相告,小人马上给您奉一壶好茶!”
“我知晓的锦黎不是邺城人士,她在都城。”黄衣公子细说时,神色有些异样,语速也比刚才快了几分,“都城柳府二小姐,柳锦黎。”
都城?
……
邺城郊外。
兰风扬顶着一双肿胀发红的熊猫眼,苦哈哈的解释道:“以前我孑然一身,走到哪算哪,遇见过什么人,什么事,都记不太清楚,所以记错也是难免的嘛……更何况,邺城和都城离得也不远,我们现在出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