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像。</br>而后续则进阶到刘在石等公司的艺人,好歹公司都有实物,李梦龙对比着模仿起来也有几分模样。</br>到了最后,这帮人干脆就随便给李梦龙个组合名字,他都不认识对方啊,却要以对方的名义来签名?</br>为了赚钱,李梦龙算是把自己的良心彻底出卖了。</br>当然工作结束后,他这才警觉:“你们送人的时候可千万别提起我,被发现了就说是你们自己签的!”</br>对于李梦龙这后知后觉警告,众人都懒得搭理。</br>他们可都是付过钱的,为什么还要替李梦龙承担风险?</br>再说这些担心大可不必,哪怕被人发现了,以他现如今的地位,谁还会不开眼的过来求证吗?</br>这种事发生在普通人身上,那就恶意造假,但放在李梦龙这,说不定还会美化为他的看中呢。</br>总之以李梦龙的体量,想要应付下来不要太简单,他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br>众人的劝慰还是起到了作用的,尤其是当他们支付了后续的尾款后,李梦龙的怨念顿时消散的一干二净。</br>他一直都秉持着这个观点,人家既然花了钱,那就要给出相应的态度来:“还需要别人的吗?我可以额外送你们几张!”</br>反正也都是无本的买卖,李梦龙付出的无非就是动动笔的力气,他似乎没有任何要吝啬的必要。</br>甚至当大家离开时,李梦龙还没忘记叮嘱众人,示意她们可以在公司里宣传下,万一其他人也有类似的需求呢?</br>而且李梦龙也没有让对方平白帮忙,他给这帮人分成啊,直接五五开,他这比例够大方吧?</br>主要是这种无本的买卖,确实更为考验“销售”们的能力,每多来一个人,李梦龙都属于在躺赚。</br>也不好说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了看热闹,总之这帮人确实很是努力,消息在公司内部慢慢扩散了开来。</br>但消息在传播的过程中却有一定程度的失真,至少当徐贤听到这消息时,本能的感到不妙。</br>“任意指定艺人的名字,李梦龙无条件能搞到对方的亲笔签名?”</br>徐贤重复了一边消息的内容,非要说的话,这内容本身倒也不能算是在骗人。</br>都不用说李梦龙,她徐贤都可以勉强做到这一步,无非就是厚着脸皮去要签名嘛,都是一个圈子的艺人,只要被求上门,一般都不会拒绝的。</br>但这过程就比较考验人了,反正徐贤是没有任何尝试的欲望呢。</br>可能放在李梦龙身上会轻松一些,但也不会好太多,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要来主动拍他马屁的。</br>这种费力不讨好的行为,他为什么要去做?为了给公司的大伙发福利?</br>李梦龙固然对同事们很是和善,但也没有到要去讨好的程度,还是牺牲自己来讨好他们!</br>倘若消息只停留在这个层面,那徐贤多半也就一笑了之了,因为只要稍稍熟悉李梦龙的人,都不会当真的。</br>不过消息还有后续啊,当听到每个签名根据艺人的等级不同,要价在一万至十万间波动时,徐贤顿时觉得整件事靠谱了一大半。</br>众人的意动也是这个原因,李梦龙那是出了名的收钱办事、童叟无欺。</br>在这方面他的信誉简直好的可怕,虽然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疯,但这机会确实比较难得啊。</br>不是说在娱乐公司工作就能看到各种艺人的,哪怕是自家公司的艺人都难得看到一面呢,就更不用说其余公司的了。</br>哪怕是徐贤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