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桌与书桌毗邻,相交成直角,林小曼就坐在这个直角里,坐的是一把带扶手的高级皮椅,这是林振浩特地给小曼买的;他买了两把,一把放在书房,一把放在女儿卧室。
房间的色调寒冷素净,淡雅宜人。天蓝色的窗帘,玉色的床单,浅绿色的被单,衣橱、书桌、电脑桌的颜色都很浅淡;林家父女的爱好是一致的,都喜欢冷色调的东西,喜欢清净,不爱热闹。
电脑显示器是液晶的。林小曼懂一点动漫设计,无师自通的。她从网上下载一些漫画,稍作修改后贴在自己的博客里。她下载的人物漫画都是些长头发大眼睛的少女,姿势神态各异;她的博客头像也是一个长发披肩、泪眼回眸的卡通少女,她就是“爱情密码”。
刚才有个叫“凤求凰”的搜狐博友用小纸条发消息给她,说被她的文章打动了,想认识她,她没有回。他以前好像还加过她,但也被她忽略了。开博以来,有不少博友,当然,以男性博友为主;发消息给她,称赞她的文章,想和她交流,探讨爱情,探讨人生。她都没有回。因为她不想交博友,她害怕,害怕被这些陌生的男人伤害,哪怕只是言语上的伤害。
自从小时候经历过那件事后,林小曼对所有的陌生人都感到害怕,她会不由自主地防范他们;除非是在家里或者单位,她都不会觉得安全。她天生胆小,偏又遭遇了不幸,受到了伤害,所以变得更加胆小,缺乏安全感,总觉得那些陌生人会害她,她对他们有种本能的敌视。她做博客也是如此,关闭了留言和评论,对所有的纸条消息,一概不回。
这个“凤求凰”对她似乎挺关注的,光顾她的博客好几次了,林小曼心里也有些感动,她不觉点开他的博客,把他写的两则爱情故事“凤求凰”和“月上柳梢头”读了一遍,感觉写得很好,伤感哀怨、幽婉缠绵,很对她的口味;而且写作风格,和自己还有几分相似!
惺惺惜惺惺,诗人敬诗人。林小曼不禁对“凤求凰”产生了些许好感,觉得此人挺有意思的,一个私人企业的部门经理,却爱读闲书,喜欢舞文弄墨,和她是一类人!从他流畅的文笔来看,他一定读过不少书,思想深邃,知识丰富,是个与众不同的男人;但也正为他是一个陌生的男人,林小曼心里对他还很防备的,她不想认识他,也没兴趣和他网聊;原本打算在他的日志后面写条评论的,想想还是算了。
关闭了“凤求凰”的博客,林小曼觉得眼睛有点涩,就摘下MP3耳脉,离开电脑来到床边。尽管早已洗过澡了,时间已也过了十一点,但她还是不想睡觉,她的大脑异常清醒,像流水一样澄澈。她信马由缰地想着一些人和一些事;这些人和事有现实中的,也有小说书中的,两者交织在一起,纷繁杂乱而且茫无头绪。
林小曼突然生气地捶了捶太阳穴,抱起床上的那只毛绒狗说:“妮妮,我老这样睡不着觉怎么办?很讨厌、很烦人啊!”妮妮是林小曼给这只玩具狗起的名字,她摇摇它的两只前腿,“你帮我想想办法吧?睡不着觉,这漫漫长夜,该怎么打发呢?我们来看书好不好?看什么书呢?这样,我们闭着眼睛去取,取到哪本是哪本?OK?”
林小曼闭上眼睛,把手伸向床头,在那两排小说书中摸索了片刻,最终取下一本,睁眼一看,是沈从文的《边城》;就抱着妮妮,打开看了起来。
看了一会,林小曼说:“妮妮,沈从文先生湘西那边的乡土小说写得多好啊!语言朴实直白,没有华丽的辞藻,如行文流水,简洁自然。用最平白的语言写出来的东西才更真实、更永久,我好喜欢!”
两个小时过去了,林小曼读完了《边城》。她掩卷沉思了许久,又说:“妮妮,你说小翠翠喜欢的那个水手哥哥会回来吗?会的,他一定会回来的!小翠翠那么爱他,他怎么可能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