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好的自己锁好门睡觉。
“你是要去黑市?”
“不是,我有认识的人,我救过那人,他有点门路,我打算卖给他,这能比收购站那边多一倍的钱。”
之前蒋干就问过他,要不要跟他一起混,他给拒绝了。
以前他弄到的野味那都是卖给收购站的,怎么说卖给收购站安全啊。
现在他觉得有必要试试,他要给他媳妇更好的生活。
这世界本来就有黑白之分,黑市顶多算个灰色地带,他不偷不抢的,他觉得能干。
而且他认为以后等国家强大了,黑市的存在也就不会是违法的了。
就好比如,难道现在上面的人不知道黑市的存在吗?
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黑市的存在就未必是不好的。
多少人靠着黑市的那点高价粮食活了下来。
都要饿死了,冒着险去一趟黑市买点粮食怎么了。
安全出来了,那就能活着,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所以今天夜里,他打算去用野猪去探探路。
那野猪少说有两百多斤,要是送去收购站,就三毛钱一斤,那就是整只猪才那六十块。
六十块不少,他下地干一年队里发的钱也没有六十块,但是要是把这大野猪弄去蒋干那里。
少说能翻个倍,家里的存款也多些。
“周睿,你去黑市我不反对,但是你一定要答应我三个要求。”八月娇眼里哪里还有疲惫,有的都是认真。
“媳妇你说。”
“你要记住,你是有媳妇的人,你不能出事,要是有什么风吹草动一定要跑,不要惦记东西。”
“钱财乃身外之物,没了可以再赚,命重要,知道不!?”
这年代,要是想要赚钱,那黑市是个很好的选择。
原著里,后面周睿也是从黑市发家的,后面好像还混成了黑市的头,发展了很多下线,等到改革开放,成功的成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乘着那股东风,成为了首富。
所以即便现在她阻止了,后面可能他还是会去。
所以八月娇只好叮嘱他小心。
周睿知道媳妇这是担心他,握住她的手“媳妇,你放心,我会小心的。”
又在他媳妇脸蛋上亲了一口,留下自己的口水才准备出发。
这个样子活活像是狗拉尿占地盘一样。
八月娇一脸嫌弃的擦掉他的口水“你一个人去县里吗?”
从这里去县里可不近,走路都要四十分钟,要是一个人扛着两百多斤的大野猪。
想想,八月娇都心疼。
这一辈人真的太辛苦了,每日的劳作让他们的身体留下了不少的暗伤。
等他们老的,身子骨就不行了,钱要赚,但是身体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