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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地狱之王的左右手(1)(3 / 4)

尔后,按银喉最初的命令,处方笺也将特地拿来的古色卷轴交付到猿老头手中,那是先前协助政府擒捕海运走私商,顺手牵羊而来的稀有战利品:“拜特瓦拉的回音,希望这能帮上你们家的女孩。”

“当然,帮助可大了,毕竟我们和那女孩自己都对拜特瓦拉一无所知。”猿老头礼貌卸下帽子鞠躬,处方笺和银喉也礼貌回敬,唯独胜风傲慢站在一旁。

礼尚往来,由于银喉抱着矮妹,处方笺便代表他和猿老头友善握手。

记载恶魔与天使的文献常流通于黑市竞标会,文献多半是考古出土又或来历不明,任一家族都需要古代文献记载的信息。

藉由了解天使与恶魔的传说和典故,他们便能更了解自己或敌人,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对任一家族都是必须的。

而猿老头和银喉选择交换文献表示友好,彼此家族的拼图碎片若落到对方手里,那就交换吧,这姑且称得上双赢。

离去前,看着陷入沉睡的矮妹,猿老头不禁开口:“我深信首领当年的选择是正确的,银喉,请你证明怀里的女孩并非文献所记载的憎恨容器,请你证明她不单是满怀恨意的恶魔,而是同时具备矛盾爱恨之情的人类。”

“别担心,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证明。”银喉莞尔。

夫妻本就该终身相许,他也打算和怀里的女孩白头偕老。

她知道那只娇小的身躯寄宿着破局的恶魔,即便旁人忐忑不安,但他一点也不担心。

因为他会用爱将她填满,穷尽一生的时间用爱去灌溉。

银喉自认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好运并非成为灭门案的幸存者,也非和恶魔从数万英呎高的地方坠落汪洋并奇迹生还。

而是在多年前的某天,他遇见了怀里的女孩。

那才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罗格萨深知自己与众不同,除了体内充斥着黑暗血液,他出生入死,战功彪炳,在入侵圣域的多次战役中,他立下的辉煌战绩绝非其他恶魔能比拟。

他扯下的天使羽翼比诸多恶魔饮下的鲜血还多,他对吞噬天使的血肉没兴趣,他单纯喜欢用杀戮来证明自己的强大,这也是地狱自古以来不变的真理——用蛮横的力量证明一切,用残虐不仁的武力证明自己的价值。

他看不起那些弱小的恶魔,瞧他们啃食人类的碎肉还一边沾沾自喜,满脸得意甚至觉得自己厉害,罗格萨彻底鄙视,每每见到地狱街头上演此状,他只管用鄙视路边野狗分食厨余残渣的冷眼从旁走过,头也不回。

恶心,丑陋又低贱。

罗格萨认为要证明自己的强大,就该找能与自己匹敌甚至凌驾于自身的物种战斗,人类那种两根手指就能捏死的玩具,谁会花时间去打败?打烂玩具又有何足以自豪的?

只有弱者,才会以欺凌弱者为乐。

吞食比自己还弱的残渣意义何在?人肉或许美味,但吃进肚子也不会变强啊!

罗格萨自觉是战士,自己是专门屠杀天使的斗士,是地狱之王的中意的将帅,他可不是只会窝在阴暗角落吃垃圾的鼠辈!在他看来,没本事加入地狱军团的街边恶魔都是阴沟里的老鼠!都是那帮老鼠屎坏了恶魔的名誉!

罗格萨打从心底看不起那些终身升不了官位的杂鱼,小头锐面又没几分真实力,怪不得每次圣域攻城战,那些又矮又碍眼又丑的家伙只能冲在攻城巨兽前头当砲灰,最终和圣域之城的城墙碎块一同被亚列赛诺德率领的魔兽们踩成肉泥,每次冲进天使老家,脚上还得沾上那些弱小家伙的腐败血肉,简直脏了脚!呸!

可他也很郁闷,自己击杀的天使数目始终超越不了那个王八蛋,那个长得像人类的家伙,该死的奥格丁!都是那家伙巴着第一名不放,害自己老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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