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十年过去了。
炙热的艳阳下,上半身赤倮的浚杰站在工地三十层楼高的钢梁上扎筋。
他很热,很苦,釉黑精实的身体不像出汗,比较像被雨淋,可为了生计他丝毫不敢怠慢,不像那些工班前辈老爱偷抽烟、偷跑去买槟榔,浚杰就是个老实人。
距离他人生当中最不吉利的星期四已过了整整十年,这十年来浚杰都很乖,乖的跟哑巴一样。
“喂,小子,你的便当。”
一名壮硕的工地阿伯边嚼槟榔边将饭盒递给他,而接过便当的浚杰也仅是点点头,他并没有开口对阿伯说谢谢。
“不错啊,小子,这年头很少年轻人像你这样愿意吃苦,我周遭朋友的孩子有的大学毕业还在当米虫呢,整天在那边跑趴、跑夜店,什么夜冲什么鬼的,甚至搞大别人肚子还好意思花老爸的钱堕胎呢,啧!”阿伯卸下工地帽坐下,熟练地坐在一失足便会摔成肉泥的高处,他打开热呼呼的便当:“今年几岁啊,小伙子?”
浚杰也同样坐下,他屁股坐在发烫的钢筋上,两脚悬空轻轻晃着并朝身旁的阿伯用手指比了个“一跟零”,接着又比了“五跟三”。
十八岁的意思。
“喔,这么年轻啊。”阿伯有些讶异,猜想可能又是个家里没钱供读大学的穷小子为了生活跑来工地赚钱。
毕竟这儿虽然苦,但薪水无疑比其他行业高一些,更重要的是入行门槛低,纯粗活,不用一堆壁纸般的证照或是高等学历,这儿很多小学毕业证书都差点拿不到的铁汉,他自己就是其中一位。
看着浚杰猛喝水猛扒饭,阿伯不禁好奇:“冒昧的请问一下啊,小弟,你是天生就哑了吗?我有个朋友是因为手术才失声,我单纯好奇,你不方便说也没关,呃不,应该说你不方便比也没关系。”
善解人意的浚杰嘴角微扬,他尽可能表示“这一点都不冒昧”。
他同时一指比向天空,天,表示天生的。
“喔,了解,可真是辛苦你了。”阿伯忍不住敬佩点头,点头如捣蒜,他实在无法不给予身旁的年轻人万分肯定:“生来就没法说话,还愿意吃苦耐劳为生活打拼,要是华国的下一代都像你这样,我们早就是世界强国了,哈哈哈!”
对此浚杰仅是尴尬笑笑,呵呵。这么说实在是太抬举他了。
是说会回答“天生”不过是因为他不知道“后天”该怎么比,唉。
何况就算用手势比出“后天”,万一阿伯又追问后天的原因,那只会令浚杰更头痛,毕竟那将会是好一大串就算用说的也无法使人理解的故事,何况用比的。
要不是因为“那件事”,现在的他说不定就跟其他同龄的孩子一样,正愉快享受着糜烂璀璨的大学生活。
自“那件事”已过了整整十年,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也忘得差不多了,更别提记清楚细节。
他只记得自己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听见了陌生人的耳语,被人怂恿下,他打开了一只奇怪的箱子,箱子里则有一瓶盛满黑色液体的玻璃瓶。
“喝下去,你母亲便能得救。”
当下他想也没想就拿起那只玻璃瓶当苹果汁猛灌,诡异的是,关于“那件事”他的记忆便停在这,剩下的后续他全都不记得了。
只知道隔天一觉醒来他就躺在医院病床上,他毫发无伤,本该出现在颈部的刀疤也没看见,超级诡异,神奇的令人害怕,案发后自然少不了一堆警察叔叔来找他问东问西。
年仅八岁的他什么建设性的信息都说不出来,加上不知道为什么,他吱吱呜呜、哭哭啼啼吐话时,站在床边的医护人员与检警皆露出匪夷的脸。
他只管一直哭,拚命哭,因为他明明乖乖把那黑瓶子喝光了,喝到一滴都不剩,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