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
沈韵没有再和他讨论这个问题,而是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发夹:“你去一百米之外,把这个发夹藏在树叶下。哦,对了,你再蒙住我的眼睛,堵住我的耳朵。让我看不到你去了哪儿,也听不到你去了哪儿。”
李千帆愣住。
就这样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沈韵。
沈韵的眼睛不眨,就这样和他含情脉脉的对视。
半晌后。
李千帆也没说话,慢慢的坐起来,从她手里拿过了那个发夹。
他没有再问什么,只是用口罩蒙住了她的眼睛,又用她小包里的湿巾,堵住了她的耳朵。
然后他站起来,四下里看了眼,悄无声息的离开。
百米外!
李千帆把那个发夹,藏在了一棵树的树杈上。
他又悄无声息的,回到了沈韵的身边,取下了蒙着她眼睛的口罩,和堵着耳朵的湿巾。
“哥哥,你来。”
沈韵皱起小鼻子,轻轻嗅了几下,随即牵着李千帆的手,几乎没有走任何的冤枉路,直接来到了那棵树下,伸手取下了那个发夹。
李千帆——
看着沈韵的眼神,就像在看怪物!
“我的嗅觉,可以捕捉到八公里以内,我想嗅到的气息。”
沈韵看着他,低声说:“哥哥,我的超级嗅觉,是你赐予的。”
“我?”
李千帆满脸茫然:“我这样厉害?”
沈韵开始娓娓道来,那年在帝王谷内,她被一个小家伙从水里救出来,又人工呼吸后,忽然就拥有了超级嗅觉的事。
就算让李千帆,用他爹和他爷爷的人品来发誓,他都不敢相信,一个瓷娃娃竟然拥有仅次于王蝶的超级嗅觉!
可铁一般的事实,就摆在这儿。
由不得他不相信!!
“我拣到宝了。可怜的老高,对不起。”
李千帆心里默默的说。
沈韵继续说——
“昨天你来省城时,我之所以想跟你来,就是想用嗅觉来找出,那些坏蛋的蛛丝马迹。”
“可你不许我来。”
“我也始终担心,你知道我的超级嗅觉后,会不会把我当怪物看,不敢轻易告诉你。”
“但等你来省城后,我还是忍不住打车来到了这边。”
“然后我借助,凶手出汗时残留在泥土里的气息,在西郊凤凰路的烂尾楼内,找到了他们。”
“我马上给你打电话。”
“可我却被他们发现,抢走了我的手机。”
“也把我抢到了地下一楼。”
“当时我吓坏了,拼命的挣扎,鞋子都掉在荒草里,衣服都被他们撕破。”
“我知道,我完了。”
“哥哥的女人,要被他们玷污了。”
“可是,就在我咬舌准备自杀,来帮哥哥的女人,保护她的清白时,意外发生了。”
“肯定是因为哥哥的女人太美!”
“那些坏蛋,都抢着先得到她。”
“他们都喝了酒,谁也不服谁。”
“他们,就像一群看到肉骨头的疯狗,为了谁先得到哥哥的女人,从口角到相互推搡,再挥拳相向,最后动了刀子!”
“当时,我蜷缩在门后的角落中,看到他们很快就自相残杀起来,吓的闭眼,看也不敢看。”
“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