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这些人的戒指,胡敢拉着失魂落魄,脸色苍白的夜恩上了车。车在路上疾驰,两人都不说话。
胡敢知道,第一次杀人的感觉很不好。姜因必须渡过这个适应期,这是一个真正的战士必须经历的过程,说教不管用,必须自己去体会。
“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也是被逼的。他扎了我三刀,我都没劲儿了,我最后用一根铅笔插到他眼睛里了。我至今都还记得当时我惊恐的感觉,那种手足无措,唉,难以形容,后面几天都在想那人眼睛流血的样子......”
“铅笔,是什么东西?”夜恩似乎捕捉到了一个分散注意力的点。
“就是我家乡的一种书写工具,头很尖。铅笔插进去后,他当然没死,但疼得厉害,然后我用砖头砸他的头,一下一下,砸了十几下吧,我先晕过去了,但他的脑浆都出来了,我看到了,白的,还有血......”
夜恩听得有些恶心了,道:“那时你多大?”
“十四岁。”
“哦,这种感觉,你多久才好的?”
“多久?呵呵,第二天,我们就和另一伙人火拼,我老大被杀了,我都急眼了,身上本来有伤,被人抓住了。你知道什么是虐杀吗?他们就想给我来这个,因为我头一天杀的是对方老大的亲弟弟。他们用火钳烫我的嘴,在我的前胸后背烙一些恶心我的话,挑断我的脚筋,用铅笔同样戳瞎了我的一只眼睛......”
夜恩一脸惊恐而复杂地看着胡敢。
“不说了,所以我根本没有时间恐惧了,生活太残酷,我得活下去。”胡敢说的时候,一脸平静。上一世的经历,让他在面对血腥,面对生死时,能做到波澜不惊,从容自若。
有些东西,绝不是可以通过说教学得的,没有亲身经历过,是万万不能体会的。
“老板,听说你小时候在盖亭生活,那里的人这么坏吗?”夜恩已经被胡敢的故事震惊到。
“哪里都有好人和坏人,只是看你能遇上什么人了。”
夜恩定定地看着开车的胡敢,心情复杂。
老板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大,看他做什么事情都一副四平八稳胸有成竹的样子,尤其是杀人时连眼都不眨的从容自若,这要经历多少事儿,才能打磨到这种境界。
他本来想问“你的眼睛怎么治好的?”但突然觉得这都不重要了。
和胡敢聊了这一会儿,他感觉好一些了。
“我们现在去哪儿?”夜恩问。
“兜风。”
“?”夜恩懂了,老板这是在等暴龙的消息。
他哪里知道,此刻的暴龙已经疯魔了,刚才胡敢和夜恩在街上大杀四方的情景,被他看得清清楚楚。
计得!那是什么人?那是街面上神话一般的人物,被胡敢两人三下五除二,连具完整的尸身都没留,太恐怖了!
这是什么人?绝对是过江龙啊,以后就跟他混了,要是跟上了这么一大哥,以后街上还怕谁?
暴龙在这帮混混里,也是非常有影响力的人物,一会儿功夫就召集了约几十号人,都是半大少年,听暴龙这么一说,一个个都震惊了。
他们这个年纪,由于底层出身,没啥好功法,就学了些垃圾货,在街上乱混,突然听说能跟一个秒杀计得的老大混,都激动得热血沸腾,嗷嗷乱叫,接了任务,打了鸡血似的去找钟姨了,就恨不得把人家米缸都翻了找人。
胡敢在街上转了不到半个小时,就接到了暴龙的识简。
“老大,找到了。”
胡敢一听“老大”两个字,浑身就是一激凌,但也没办法,这些少年就是这么个称呼。
“你在哪儿?她人呢?”胡敢问。
“我们在里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