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有书读了(1 / 2)

炎翌又忍不住笑了出来,来的路上,爸早就跟他们兄弟说了,吃饭时会有个小客人,让他们好生招待,只是他不知道小客人竟是个漂亮小女孩,还这么有意思。

炎海涛看江婉儿实在馋红烧肉,于是拿起筷子,

“吃饭!”

大家这才拿起筷子夹菜,江婉儿看他们都动筷了,自己才夹了一块红扑扑、亮晶晶、软巍巍的红烧肉,往口里塞。

肉质滑嫩,入口即化,美妙绝伦,乍觉甜爽,牙齿嚼下,肉香在口中爆破,回味无穷。

美得江婉儿两眼眯了起来,“好吃!”

“好吃就多吃些,看你瘦得都没二两肉了。”秦秋兰是不停地给婉儿夹菜,知道这丫头馋肉,夹最多的就是红烧肉了。

江婉儿见红烧肉一半到她碗里了,很不好意思,“秦姨,我够了,炎伯伯和哥哥们也要吃呢!”

“他们平时经常吃,不差这一顿。”秦秋兰现在眼里只有姨甥女了。

好吧,你们有钱是大爷,她无从反驳,只能埋头苦干。

炎翌看江婉儿一口红烧肉一口饭,小脸吃得鼓鼓的,就像个小松鼠,怎么看都觉得可爱,有心想跟婉儿说说话,于是问道:

“婉儿,除了喜欢吃红烧肉,还喜欢吃其他什么菜?”

等下次见面,他就照着婉儿喜好准备吃的。

她爱吃的多了,数不过来,要都说出来会不会落了个好吃的印象呢?摇了摇头,

“我很好养的,什么都可以,若问我的喜爱那就是这。”

江婉儿指了指红烧肉,

“从小我就没吃过肉,家里人跟我说肉这东西吃了会拉肚子,我就从来不碰,直到花大哥有一次从桃源镇食堂用盒饭带了一碗红烧肉,”

说到这里江婉儿的声音有些哽咽,眼睛有些湿,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吃肉,是那么好吃,从那以后我就记着这个味道,今天若没遇到秦姨,我也会自己来饭店吃的。”

话说完秦秋兰哭得成泪人了,炎海涛拍着媳妇的肩安慰着,对江婉儿道:

“你想花君阳那小子了?”

江婉儿点了点头,“花大哥对我最好,可惜他到京城去了。”

炎翔给婉儿夹了块肉:“多吃些,养壮了,改天翔哥带你到京城去找你的花大哥。”

江婉儿两眼笑成两轮月牙,“谢谢翔哥,不用带我去,等两年我再长大点可以自己去京城找花大哥。”

这年头出远门可不是说走就能走的事情,

“婉儿,你怎么去?”炎翌心提了上来,他怕江婉儿一个人偷偷走,要是遇到坏人被拐走了怎么办?

“我读书啊,九月我就去读书,初中读一年,高中一年,再考大学,考到京城不就可以找花大哥了吗?”

如今读书这么简单吗,炎家四人你看我,我看你,谁都不愿说话打击江婉儿,最后炎翌站出来解释:

“婉儿,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不是一年。”

“我知道,花大哥在时,我花了两年时间,就把小学、初一、初二的学完了,要这么算,我留一年读初三,再花一年时间把高中三年的书读完,我就可以考大学。”

秦秋兰一脸不敢相信,“婉儿你读书这么厉害?”

“花大哥说我是天生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之人。”

自己前世的记忆力只能说比一般人好些,花君阳虽夸过她,但没有她说的这么夸张,谁让她当了三十年的鬼呢,生出意识,重生又带来了,现在看书意识一扫全记脑中,省时又省力。

之所以说出来,那是她清楚地知道,只有表现出有用的价值,人家才会在她身上投入。

比如她表现能力好,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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