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再服灵石(1 / 2)

整个故事他仔细捋了一遍,脑中还是那个哈萨克男孩苏普以及那个汉族女孩李文秀的身影。

我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故事来写呢,这个故事似乎和《越女剑》有异曲同工之妙,都以女性为主角,结局不是特别圆满,故事的女主人公最后都是失去了爱情,孑然一身,独活于世。

“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在黄沙茫茫的回疆大漠之上,尘沙飞起两丈来高,两骑马一前一後的急驰而来。

前面是匹高腿长身的白马,马上骑着个少妇,怀中搂著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後面是匹枣红马,马背上伏著的是个高瘦的汉子。”

越写越觉得这个故事充满着淡淡的悲伤,有时候他需要停笔思考一下故事的情节,有时候又叹气。

李文秀,一个奇女子,父母双亡,一个人无依无靠只身来到哈萨克部落。

虽然她侥幸逃脱仇家追杀,但吕梁二杰却洗掠了这里。

在人生最无助的时候,她遇到了同样孤独的计老人,幸得他收留。慢慢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也学会了哈萨克语言。

冬去春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邂逅了那个风度翩翩的少年。

苏普,那个十八岁草原上英姿飒爽的男子,也是无数少女梦中的情郎。

那天下着雪,天铃鸟在枝头歌唱。

一张巨网却悄然张开。

终于一只贪吃的天铃鸟落入苏普的陷阱。

当时的李文秀认为苏普有些不近人情,为啥让它在枝头高歌不好呢。

触摸到手中的玉镯,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苏普对这个汉族女孩却感觉她既傻又憨,愿意用母亲留给她的玉镯换取天铃鸟的自由。

看到天铃鸟翱翔天空的时候,他还在痴痴的想:这个小女孩究竟得到什么呢?

那年苏普十八,真是人生好年华。

而李文秀不过是一个十六的丫头而已。

这件事却也让他们成为要好的朋友,两个人每天相互见面,牧牛放羊的生活倒也惬意。

谁都会认为这是一段青梅竹马的爱情,让人羡慕。

但“人心的成见,无论在哪个世界,都犹如一座难以攀登的高山啊!”

也许在血液里,就注定了他们之间的不可能。

苏普的父亲因汉人杀了他的妻子,一直耿耿于怀,他仇视所有汉人,包括那个计老人和叫李文秀的姑娘。

偶然一天,苏普和李文秀准备抓恶狼。

狼来了的时候,苏普和狼搏斗被咬伤了肩膀,最终两人合力杀了狼。

苏普第二天悄悄的把狼皮放到了李文秀家门口,哈萨克习俗,这是代表自己喜欢李文秀的意思。

李文秀内心也芳心暗许,去找苏普的时候,发现他正被自己的爸爸鞭打,因为他爸爸知道他喜欢上了汉人的女孩。

李文秀只能忍痛把狼皮放到了克苏鲁的好朋友车尔库的女儿阿曼那里。然后主动和苏普绝交了。

苏普的父亲是草原上最勇猛的勇士,他的儿子亦是如此,那也该配这草原最美最能干的姑娘,而他心中也早给儿子物色好了最佳人选。

草原上那朵行走的花朵——阿曼。

写了足足有三章,今天的任务总算大功告成了。

金良庸舒展了一下脖领,又起来活动活动腰,长时间的久坐让他有些困乏。

他忽然想起之前服用灵石的事,那时候他在昏昏欲睡中,并没有什么反应,可现在已经过了几天,他除了感觉力气大,精神状态良好之外,并没有什么副作用。

之前系统抽出来的那颗灵石,他一直放在书房。

说到系统,他嘴角露出一丝笑容,不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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