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剽窃(2 / 2)

头记》!

那可是传世大作啊,是曹公一生的心血,讲述封建王朝下的百年世家从鼎盛到衰败的传奇。

她相信,此书一问世,别说那些不求上进的书生,就连已经娶妻生子嫁做人妇的女人都会喜欢的。

先写个八十回,若是反响不错,再把后四十回写出来,说实话,她只喜欢曹公写的前八十回,高公续写的后四十回与曹公的本意有出入,她不太喜欢。

究其根源她也理解,若是真如曹公所想那般写作,以当时的社会背景,绝对会成为禁书禁止流通,根本不可能流传于世。

曹公啊曹公,对不起了,小女子先借您的大作赚点银子,您老在天有灵,可要保证此书如后世一样家喻户晓啊!

这是大楚,没有知识版权一说,她剽窃得光明正大,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石头记》她看了不下三回,对里面的情节记忆犹新,很喜欢宝黛的爱情故事。

木石前盟令她唏嘘,金玉良缘让她愤慨,百年世家的没落更是众恶集结所致......厚厚的长篇小说写出来对她来说不难,既打发时间,还可以赚银子,何乐而不为呢。

此时正是江南的梅雨季节,大雨没有小雨不断,道路一时半会儿修不好,左右都走不了,就趁这个时间写出来,再让文笔最好的周思用繁体字抄一遍,绝对比那些以为心潮会澎湃,实则无起伏的话本子好看多了。

她以后的生活可不无聊了!

然而,事情并未按照她期待的来,《石头记》话本子一出,并没有激起水花,周思觉得不应该,主子有多用心,他作为第一读者比谁都清楚,常常为了一句话,一个情节,都要琢磨半天(实际上是她不通文墨,忘了里面的诗词歌赋,在那弥思苦想),怎么会不受欢迎?

话本子是主子的大作,但后期是他润的笔,哪怕主子不在意销售,但他却不想他们的心血白费。

专门守在书店里,只要有往话本子这边看过来的书生,立马上前介绍,一来二去的,还真卖出去几本,可算不在角落里落灰了。

江若芷知道他的做法后很生气,卖不动不是因为书不好看,而是他们不识货,没必要为了卖书而卖书!

被主子教训一顿,周思也觉得小姐说得对,这么好看的话本子,就应该等人上门求购,哪能自贬身价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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