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叮咚~”
拉比克牵着罗宾,按响了自己家里的门铃。
很快,老妈走了出来,看到是两人后,喜出望外。
“快进来,你爸还在上班呢,我马上给他打电话!”
拉比克上去给了老妈一个拥抱,老妈开心地眼泪都出来了。
老妈胡乱地擦了一下眼泪:“这次打算住多久啊?”
拉比克说:“这次时间挺长,休假两年,之后又要去执行任务了。”
老妈拉着罗宾说:“两年好,两年好,你们两个看一下什么时候把婚礼办了啊?”
拉比克说:“我们也是正计划着呢。”
罗宾的双手被老妈牵着,笑呵呵地也不插话。
老妈说:“越快越好,罗宾的肚子,再过几个月就藏不住了。”
“妈~”
老妈笑着说:“妈可是过来人,罗宾这肚子,一看就有四个月了。”
这也是拉比克要带罗宾回蓝星的理由,至少,要把孩子生下来。在蓝星成长的话,最起码童年是无忧无虑而且能够保持那一股纯真无邪。
老妈着急去拿电话了,她说:“下午啊,我们就去一趟金鸡山,去那边找一个大师,求一个好日子。然后就是写请帖,通知亲戚。”
她又说:“对了,你的那些同学,你也该准备通知下去了吧。”
“算了吧,反正也没有几个朋友。”
拉比克在学校里几乎是个小透明,学习成绩也一般。出了社会也没有结交到几个朋友,干脆就不叫同学了。反正这几年有人结婚也没有人叫他。
而且,拉比克要结婚的事情,军部那边也是知道的。王跃进表示为了彰显他的贡献,军部可以提供一些支持,无论是人力还是物力。
所以,拉比克就很直接提了一些要求,他打算整个大的。而这些罗宾并不知道,他打算给罗宾一个惊喜。
中午,一家人吃了一个团圆饭。老爸又去干他的保安工作了,拉比克再三劝说,他看在即将出生的孙子面子上,打算回头就辞职不干,以后心思就放在孙子身上了。
下午,老妈迫不及待地拉着拉比克和罗宾去了金鸡山,那边是出了名的算命一条街。算了个良辰吉日,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回家去了。
而时间也很快定了下来,就在下个月的十五当天。
婚礼很快如期举行,按照这边的习俗,拉比克是要去罗宾的娘家将她接回自己家。但是罗宾是孤身一人,所以罗宾是在前一天晚上就入住了离家里两公里远的一家豪华酒店当中。
而王跃进呢,则是充当罗宾的娘家人。
到了那天早上,拉比克还有蓝湛,刘卓志等军部的人悉数到场。他们开着军车在前面开路,前2后2,而拉比克则是在车队的中间,骑着一匹高头大马。
他打算骑马,把罗宾接回家。而这两公里的路程,肯定会让他和罗宾的婚礼登上热搜。
站在酒店门口,拉比克整了整好几层的华丽古装。他和罗宾一样,穿的都是红色的仿制的古唐装,就是马的身上也是挂着红色的绣花。
这马也不简单,租一天好几万,因为它不仅漂亮,而且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
在拉比克紧张的时候,罗宾被一群女兵迎了下来。拉比克上前牵住了罗宾的手,今天的她换上了华丽复古的装扮,头顶上金灿灿的一片类似凤钗头的头饰,一步一颤。
“夫人请上马!”
罗宾被拉比克扶着上了马,他自己也跨坐了上去,然后就在一群人吹拉弹唱中,慢慢地向家里走去。
军车开道,白马迎亲。见到的人,无不震惊,女人憧憬,男人羡慕。很多人拍个视屏,很快就在各大视屏网站上了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