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很多事情就做不成了。比如,彩儿这事儿。
再说了,为了做好事踩线跟做坏事踩线完全是两码事,有着本质的区别。你看赌场里那些人,如果一锅端,有谁跑得了?可人家倒好,根本不当回事儿,于是心里也没有负担。”
官婷笑道:“行了,行了,反正已经给你带到沟里了,就别再给我洗脑了。”
末了又慧黠地笑着,“走,消费去!”
我对她竖了个大拇指,“通透!走!”
突然我又停下,道:“老板,分钱的事不能委屈你,什么我七你三的,以后这些话别说了,咱们五五。”
说完,我背上那个包,和官婷走出门去。
这几个章节提到了赌博的事情,老吴在这里就给各位看官唠叨唠叨赌钱的那些事儿。
首先说说,在我国,赌博是不是犯罪?回答当然是肯定。但是在我们平常的生活中,过年过节,朋友聚会什么的,难免大家会打打牌,娱乐娱乐。既然都是玩儿牌,那么,哪些属于娱乐,哪些又会和犯罪沾上边儿呢?
这就需要了解一下咱们国家刑法的相关规定了。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涉及到赌钱那些事儿的罪名主要是两个:一个是赌博罪,另一个就是开设赌场罪。前者的量刑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拘役和管制,同时有附加的罚金刑,相对来说算是较轻的刑罚了,后者的量刑就相对重一些,是五年以下有期、拘役和管制,当然也有罚金刑。
于是,各位看官的疑虑也就产生了。既然会构成赌博罪,那满大街的麻将馆又是怎么回事?打麻将的退休老头、老太太是赌博罪,开麻将馆的老板肯定就是开设赌场罪呗,那公安局的怎么不去抓人?
那是因为这里面存在一个“罪”与“非罪”的问题。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赌到什么程度才算犯罪?这个问题,老吴觉得非常有必要让各位看官细致、深入地了解。因为猜也能猜到,大部分看官在有钱有时间的时候,还是会玩上两把的,有时候甚至会玩得稍大一点。
老吴是个忠实的作者,也是个专业的律师,出于对各位看官安全的考虑,也为了让各位精准理解和辨识自己的“娱乐行为”,从而达到合理规避法律风险的目的,老吴在此殚精竭虑,给大家作了比较细致的梳理,希望各位都能安全落地,并且继续给老吴捧场。
我按照轻重程度的不同,把赌钱的那些事儿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虽然带一点金钱的输赢,那也属于纯粹的娱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第二档,涉及到的金钱输赢相对大一点,这就构成了违法行为,是要受到治安处罚的。当然,也不属于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那么,到底赌多大会被治安处罚?关于这个问题,因为涉及到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因此国家并未制定统一的标准,而是授权各地自行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
老吴在此可以列举部分地区的标准,供各位看官参考:
1、北京市规定:个人赌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下罚款;赌资设定为500元至1500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2、上海市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属赌资较大;
3、深圳市规定:个人赌资在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