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有这么多!我也怀疑是自己算错了,于是又算了一遍,结果一样。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一审判决既保护业主利益,也考虑企业的实际困难,在兼顾法理和情理的前提下,最终认定盛世公司按照正常计算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违约金,所以最后判决确定的违约金是三亿六千万左右。
我滴个天,一审判决还真是兼顾了房开企业的利益!
尽管如此,这仍是个天文数字,难怪盛世公司承担不起,即便有钱,估计他们也不会爽爽快快拿出来。难怪他们会上诉,而且愿意花钱操作。
我突然想起了全道友,奶奶的,这货逼着官婷暗度陈仓,不知道背地里拿了多少钱!
再看案件的二审判决,就有些令人哭笑不得了。在认定的事实与一审判决一致的基础上,仅凭一句“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便硬生生撤销一审判决,将违约金改判为一亿二千万。尼玛,这才仅是一审判决的三分之一呀!
当然,这跟二审时案件被暗箱操作有直接的关系,也是因为全道友的原因,官婷没有像一审那样,在违约金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上去据理力争。难怪冯主任一眼就看出这里面有猫腻,这样的案件,上级法院要是不裁定再审,那就真是没天理了。
对案件有了清楚的认识和把握之后,跟主办法官沟通起来,目的性也更加明确。我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把刚才我算的那本账,也算给办案人员看一看,好让他知道,原来的二审判决有多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