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还在的时候,捡了个孤苦孩子回来,当时这孩子浑身滚烫,许是一场大病之后,变成了痴儿……哎……”
尉迟恭低着脑袋,啥都不干,埋头苦吃,你别说,这麻婆豆腐很带劲儿,身上暖暖的。
东坡肉是个好东西啊,小掌柜说是猪肉做的,猪肉竟然也可以如此美味。
程咬金脸上露出几分尴尬,舔着脸笑起来,看起来纯良无害,像是一个惧怕暴力和谴责的胆小之人,怎么看都憨厚无比。如果不是柳轩知道程咬金混世魔王的名号,知道这人是程咬金,兴许也会被这看起来憨憨的笑容给骗了。
李世民一言不发,拿起酒杯,滋溜~
一饮而尽。
下一刻,热辣之感直冲脑门儿,只不过这次,李世民感觉不像早上那会儿,他挺住了,没有醉倒。
程咬金心都跳到了嗓子眼:“老爷,怎么样……”
尉迟恭则是笑眯眯看着程咬金,那眼神仿佛在说:你他娘在说谎吧?陛下明明好端端的,你说一杯酒就晕了?我不信!
什么我行我上,我他么就上,一会儿给你表演一下,什么叫做酒神!
柳轩笑呵呵安抚道:“这二锅头比起大唐任何的酒,都要浓郁,非一般人无法驾驭。”
“第一次,总是会有些快的,有点疼痛也是正常的,三五回之后,几位可能就开始觉得不够劲儿了。”
李世民皱眉,这话听起来没毛病,但又哪里不太对,似乎在说喝酒,又像是在说其他事情。
程咬金长吐一口气,原来是这么个道理啊。
“难怪俺平时醉倒,都要睡一天一夜,今日竟然只是两三个时辰就醒来了。”
“小掌柜说的有理,嘿嘿,俺早就忍不住了。”
滋溜~
程咬金猛灌一口,美滋滋的看向了尉迟恭,尽管喉头火辣,浑身燥热,但阵仗不能输。
尉迟恭嘴角邪魅一笑,哪里肯认输:“老爷,老程,献丑了,我虽是第一回喝这酒,但一杯可难不倒我……呵呵。”
仰头下肚!
咣当!
爽朗的笑声在深夜的大唐饭店之中飘荡着。
“看看,小掌柜都说了第一回喝得留心点,你倒好,偏偏不信。”
李世民摸着胡子:“小掌柜,可曾读书否?”
说话之间,就给柳轩倒上了一杯。
李世民在观察,这么年轻的小伙子,竟然可以看破自己的对三百死囚的心思,如果背后没有有心之人,那一定是块儿璞玉。
父母双亡,带着孤儿,天赐大恨,是颗好苗子。